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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房产土地政策回顾

南京房天下  2007-01-10 15:20

[摘要] ■5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上提出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项措施(国六条),在土地方面要求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加强土地使用监管,制止囤积土地行为。■5月29日

■5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上提出了促进房 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项措施(国六条),在土地方面要求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 供应规模,加强土地使用监管,制止囤积土地行为。
■5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九部委十五条意见),对“国六条”进一步细化,在土地方面要求保证中低价 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及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
■7月6日,建设部颁发165号文件《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已明确用于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和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居住用地,应当主要用于安排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建设。
■7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表示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及其办公室,并向地方派驻九大国家土地督察局,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土地审批利用全部纳入严格监管。
■7月2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强土 地调控工作。会议上提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全额纳入地方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还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城镇土地使用 税征收标准和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建立工业用地出让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
■8月1日,国土资源部制定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正式施行,规范对招标拍卖挂牌或协议出让国有 土地使用权的范围作了细化,并建立国有土地出让的协调决策机构和价格争议裁决 机制。
■8月6日,国土资源部针对当前土地管理中存在五大问题推出五大措施:一 是提高征地成本。二是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三是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 用费缴纳标准。四是统一制订并公布各地工业用地出让价标准。五是加大建设 用地取得和保有环节的税收调节力度。
■9月5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采取更严格的管理措施。《通知》指出,当前土地管理特别是土地调控中出现了一些新动向、新问题,建设用地总量增长过快,低成本工业用地过度扩张,违法违规用地、滥占耕地现象屡禁不止,严把土地“闸门”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9月6日:我国土地管理重大调整 土地新政有四大看点。新华社5日受权全文播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是继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出台后,中国政府在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上的又一次重大调整。这次出台的土地调控新政着重解决当前土地管理和调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以往政策相比,改革的力度比较大,内容更加具体、务实,相关措施更有针对性。
■9月6日:加强土地调控 土地违法直接追究地方领导责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是继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出台后,中国政府在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上的又一次重大调整。这次出台的土地调控新政着重解决当前土地管理和调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以往政策相比,改革的力度比较大,内容更加具体、务实,相关措施更有针对性。
■9月6日:宏观调控再下"狠手"中国加大土地调控力度。新华社5日受权全文播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采取更严格的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土地调控。《通知》指出,当前土地管理特别是土地调控中出现了一些新动向、新问题,建设用地总量增长过快,低成本工业用地过度扩张,违法违规用地、滥占耕地现象屡禁不止,严把土地“闸门”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9月7日:国土部:摸清土地利用变更情况。范围的土地调控风暴正越刮越猛。继日前国务院公布通知要求开展查处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后,国土资源部昨天又发布《关于开展200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表示将全面查清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以充分发挥土地管理在宏观调控中的“闸门”作用。
■9月8日:国土部:扩大省级政府统筹土地权力 强化监管。国务院专门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土地管理进入深层调控环节,掀起新一轮的调控风暴。昨天,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专门撰文,为国土资源部落实《通知》精神定下基调,表示国土资源部将进一步转变土地管理观念、职能和方式,尤其是从注意事前审批向事后监管转变。
■9月18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坚决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最近专门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取得的重大成果,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坚定决心。
■9月18日:土地政策参与调控具特殊性 新政有三大特点。日前,《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通知》针对当前中国土地管理特别是土地调控中出现的新动向、新问题,从调整利益机制、完善责任制度和健全法律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9月19日:土地出让金使用将向三农倾斜 配套措施在制定中。为落实日前国务院发出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国土资源部正在与财政部等部门一起研究制定有关配套文件,其中之一则是对土地出让金收入的管理。据透露,土地出让金收入在被纳入预算管理的大前提下,其使用将向“三农”倾斜。
■9月20日:国“未利用地”也要纳入土地利用的年度计划。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今日透露说,从现在开始,将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包括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都要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以实际耕地保有量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考核、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依据。
■9月21日:国务院驳回土地规划纲要 国土部拟耕地保护新政。本次上报的《土地利用总体纲要》提出,到2010年,耕地总量保持在18亿亩的规模,“十一五”期间每年减少耕地280万亩用作新增建设用地。而国务院领导则指出,18亿亩的耕地保有量至少要保持到2020年而不是2010年。国务院常务会议为此批评500万亩的建设用地指标“没有体现集约、节约的原则”。
■9月22日:土地价格问题引发各界担忧 系列政策将陆续出台。9月初,《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把调控矛头直指工业用地,规定工业用地出让价标准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9月27日:国土资源部通知:5项措施提高建设用地审批门槛。为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抑制一些行业和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出通知,从规划计划、占用基本农田、征地程序、占补平衡等环节,对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提出严格要求。
■9月27日:国土资源部:国家年底前"二审"大型项目用地。在酝酿了将近半个月后,国土资源部终于下发了这份个关于《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配套文件。国土资源部将联合国家发改委在今年年底前,对已向国务院报批的建设项目,挂钩的补充耕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清查。
■10月10日:国土部:尊重民意 切实搞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日前,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适应新形势切实搞好土地开发整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从把握方向、尊重民意、严格管理、健全机制等四个方面,切实搞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10月16日:国土部建议 行政部门应获违法用地“先行拆除权”。国土资源部总结了造成政府土地违法的七大病因。除管理体制、问责机制等环节外,国土部有关专家还在其官方网站首次提出,一些地方法院的不作为是造成大量违法用地查处不力的重要原因。鉴于此,专家表示,可以考虑赋予国土部等土地管理部门对违法用地的“先行拆除权”,以限度地降低土地违法带来的损失。
■10月16日:城镇土地使用税拟提高两倍 土地出让成本将增加。《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已基本修订完成,待国务院审批后,未来几个月内可正式下发。据了解,该《办法》初步规定,建设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两倍,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占用税各提高一倍。
■10月17日:新一轮土地规划修编工作已启动。“土地利用整体规划”事关子孙后代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备受瞩目。9月初,国务院明确要求暂缓执行前版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0月17日:国土资源部:为地方土地出让金分配定比例。新华社消息透露,上述《办法》现已基本修订完成,待国务院审批后,未来几个月内可正式下发。《办法》草案中提出,土地出让金总额的15%必须用于农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此前的做法是,土地出让金增值部分的15%做此用途。
■10月18日:土地出让金新规将出炉 使用税将提高两倍。土地出让金将不再是地方政府的“小金库”。消息显示,《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已基本修订完成,待国务院审批后,不久可正式下发。《办法》明确土地出让金将实行收支两条线,并接受地方人大的监督。
■10月20日:国土部:严惩土地违法 不仅要处理事更要处理人。监察部、国土资源部昨天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案件,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反弹的势头,改善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环境,以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

 

标签:土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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