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京直管公房租赁管理详解:南京直管公房目前采取的管理办法是“可租可售”,原公房的住户可以一直租赁在此,也可以购买该公房。目前南京市直管公房的租金标准,是2002年制定的标准。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实际上这个租金标准基本上和上世纪90年末制定的标准差不多,几乎只是象征性地收取。
南京直管公房租赁管理详解:
南京直管公房目前采取的管理办法是“可租可售”,原公房的住户可以一直租赁在此,也可以购买该公房。目前南京市直管公房的租金标准,是2002年制定的标准。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实际上这个租金标准基本上和上世纪90年末制定的标准差不多,几乎只是象征性地收取。
2002年制定的公房租金标准为:住房建设年代相对比较近,住房结构比较好的成套公房,每个月的租金是2.3元/平方米。以鼓楼地区一套50平方米的公房计算,一个住户向政府缴纳的租金只有115元,而类似的二手房出租,市场租金在1500元/平方米左右。2.3元/平方米的租金,还是公房租金标准中的标准,便宜的租金只要0.67元/平方米。
据了解,南京市正在酝酿出台《南京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这个《办法》将进一步规范直管公房的承租程序,禁止公房转租。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公房管理的改革方向,大致上是“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对于中低收入公房租住家庭,继续实施低房租高保障;另一方面,对于收入不错的公房租住家庭以及部分非住宅公房,可以考虑向廉租房、公租房的管理靠拢,建立完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目前,南京市办理直管公房租赁变更所需资料如下:
一、更换户名
1、公房租赁合约
2、更换户名申请报告(同户籍达法定年龄的家庭成员及不同户籍变更人配偶意见)
3、白下区直管公房租赁变更审批表
4、双方身份证及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5、变更后的住所证明原件(复印件)、公房退租申请报告
6、承租人死亡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及与申请人关系
7、其它相关资料
二、有偿转让
1、公房租赁合约
2、转让人书面申请
3、南京市公有住房承租权有偿转让申请表
4、提供转让公房的拆迁安置协议或相关证明
5、经公证的同户籍家庭成员转让意见,不同户籍转让人配偶意见
6、转让协议(有效期三十日内)
7、转让后住所证明或全家迁离本市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8、受让人的身份证和本市常住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9、其它相关资料
三、单位调整
1、公房租赁合约
2、单位介绍信及单位出具调整职工房产情况证明
3、白下区公房使用调整审批表
4、调整双方的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承租人的现房地址
5、其它相关资料
四、遗失补证
1、登报遗失,申明作废(需注明承租人姓名及房屋坐落)
2、遗失申请报告
3、申请人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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