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周边居民人数达1.5万至1.8万人,应配建不少于一所小学;开发商配建的小学、幼儿园,应当与首期住宅同期交付,否则所盖房子将不予验收。记者昨日获悉,南京市人大已初次审议了《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规划保护条例(草案)》,目前正向社会各界征询修改意见。
晨报讯(记者成岗 端木)周边居民人数达1.5万至1.8万人,应配建不少于一所小学;开发商配建的小学、幼儿园,应当与首期住宅同期交付,否则所盖房子将不予验收。记者昨日获悉,南京市人大已初次审议了《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规划保护条例(草案)》,目前正向社会各界征询修改意见。
居民人口达1.5万需配建学校
《条例(草案)》中明确,规划新建中小学、幼儿园设置标准和占地面积,应该符合下列规定:每千人口按七十名中学生配建相关规模的中学,每十万人口设置不少于一所高中,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二十三平方米,学校不少于一百亩。而每三万人口设置不少于一所初中,生均占地面积二十五平方米;每千人口按七十名小学生配建相关规模的小学,每一万五千至一万八千人口设置不少于一所小学,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二十平方米;每千人口按三十六名学龄前儿童配建相关规模的幼儿园,每一万人口设置不少于一所幼儿园,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十五平方米。
现有中小学、幼儿园生均占地面积未达到设置规模和占地面积的,规划部门可在城镇建设改造时,统筹优先解决。
未按规定配建学校,开发项目不予验收
现在有很多开发商一开始承诺配建小学和幼儿园,到最后房子卖光了,小学和幼儿园的影子也没看见。对此,《条例(草案)》中指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和开发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未按规定配套建设或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未按期交付的,主管部门将对该开发建设项目不予竣工验收,不予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不予办理新的建设用地手续。也就是说,房子也别想卖了。
学校一百米内禁止建菜场高架桥等
另外,为了不影响在校学生学习,《条例(草案)》中还提到,中小学、幼儿园用地周边一百米范围内,新选址建设项目的,禁止修建下列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城市轻轨、快速路、城市干道、高架桥立交桥;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秩序和安全的。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