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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能否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新华日报  作者:顾巍钟 汪晓霞  2016-04-27 08:35

[摘要] 昨日,南京市有关部门给本报发来“《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昨日,南京市有关部门给本报发来“《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从“解读”看,南京不仅设定了限价量化目标,即所谓“涨停板”,而且还将通过切实打击开发商捂盘惜售、防止毛坯改精装变相涨价等举措来遏制房价高攀。

这份“解读”从土地供应、商品房销售、住房民生、市场监管等多方面制定了一整套调控思路,其中,保持合理土地供应规模节奏、逐步构建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推进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做法已付诸实践,值得关注的还是分类设定房价涨幅限制目标。

南京提出了房价涨幅量化指标,对六城区、江宁区、浦口区的商品住宅项目(不含户型180平方米以上及低密度住宅),以年初批次成交均价为基准,按照价格区间分类指导:申报均价2万元/平方米以下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12%;2—3万元/平方米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10%;3万元/平方米以上,年化涨幅不宜高于8%;2016年首次销售的项目,申报均价参照周边同类型、同品质楼盘

虽然分类限价是次,但“限价”调控手段此前在南京已是频频祭出——

2010年,南京房价同比大涨39%,2011年3月底,南京发布全年房价涨幅控制目标,要求“2011年度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必须明显低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同时要低于2010年度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据此,当年房价涨幅目标是不高于10.4%。同年,南京又出台限购政策。受多重政策叠加影响,当年南京房价同比上涨9%,完成限价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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