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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不动产登记局发告示 开发商扣留购房证明可举报

南京日报  2016-10-12 10:08

[摘要]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局11日发布“关于购房证明使用的告示”,要求规范购房证明使用,不允许房企扣留购房者开具的购房证明,如有违反可向当地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举报。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局11日发布“关于购房证明使用的告示”,要求规范购房证明使用,不允许房企扣留购房者开具的购房证明,如有违反可向当地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举报。

 

10月8日国庆长假之后的工作日,成为开具购房证明的天,当地房产档案馆排出长队。连日来,排队开购房证明的景象持续上演。为疏解排队现象,南京已明确开具购房证明不限时、不限号,当天办结。记者了解到,有楼盘限购后不少准客户丧失购房资格,为锁定其他剩余客户,于是采用扣留购房证明和征信报告原件的方式,来避免客户再流失。开发商这一举动明显阻碍购房人选择自由。针对这一苗头,南京市不动产局发布告示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签订正式认购协议上传至“网上房地产”之前,不得扣留购房者开具的购房证明,应允许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人参与认筹,签订认购协议时再行出具购房证明;如房地产开发企业扣留购房者开具的购房证明,购房者可以向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举报,电话:025-84713318。

告示同时提醒,购房者应妥善保存购房证明,购房证明有效期为3个月,有效期内不得重复开具,如有遗失,须到原办理窗口办理遗失声明手续,在南京市不动产登记网刊发遗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方可重新开具。原开具的购房证明不得用于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另据“网上房地产”显示,截至11日19时,南京市当日商品住宅认购达320套,这也是“双限”新政实施以来,楼市单日认购量首次站上300套“大关”。这也表明,经过几天的政策“磨合”及购房证明的陆续开具,楼市成交开始逐步回升。但严格“双限”下,后市成交表现仍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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