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10月底市委 召开全市推进 职能转变工作大会后,我市住房保障房产局便重新组建成立,由之前归属于市住建委的部门管理机构转变为 的组成部门,承担着房改与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房产交易市场 、房屋物业管理、落实私房政策等四项主要职责。

  市住房保障房产局甫一组建便迅速切入快节奏工作模式。

  今年3月,由市住房保障房产局草拟,市委 出台了《南京市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整治行动计划》,标志着为期五年的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整治工程全面启动。4月,在市人大的主导推动下,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创新性出台了《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并于7月1日正式实行。

  这仅是前奏。面对今年房地产市场火热的“烤验”,一系列调控政策文件密集出台。

  据介绍,为抑制房地产市场过热发展,今年以来,我市相继出台了7个调控文件:2月25日和4月18日, 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两个推进供给侧改革、探索长效调控机制文件,后一次较前一次定位更高、更具体,措施更细、更有力,尤其是在控房价方面。4月18日出台的政策提出了8%至12%的年度房价控制标准,同时要求,对竞拍取得的土地,溢价45%以上部分不作为准许成本调查内容,督促项目利润率较高的开发企业适当下调价格涨幅。

  5月26日,针对地价、房价依然持续上涨的现象,我市推出了“控地价、控房价”的“双控”措施,在重申“控房价”的基础上,提出土地“限价出让”的调控思路。8月11日,以细化地价调控措施,加强需求端调控为导向, 出台了《关于调整南京市土地公开出让竞价方式、商品房贷款首付比例的意见》,明确随着竞价的提高,不断提升销售门槛,同时提高改善性购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9月25日, 出台主城区范围内限购政策(不包含六合、高淳和溧水),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两套商品住房。9月26日, 又发布《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的意见》,从增加商品住房上市、增加土地供应、稳定商品住房价格、强化综合执法4个方面,共计13条措施,加强商品住宅建设各环节管理,调节市场供需,加大市场管理。10月5日,我市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力度的通知》,内容涵盖两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完善了限购措施,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前,要求其提供两年内累计缴纳一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者社保的证明,同时要求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二是进一步收紧信贷政策,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50%调整为不低于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