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放宽购房限购政策对高端人才在武汉买房松绑限购政策。
随后南京等地也紧跟着推出类似的政策,引发社会关注。
据统计,从2016年9月30日开始,已经有超过55个城市发布了各种相关房地产调控政策160余次。虽然在“限外”的楼市调控政策中,像这样的有关的学历、职称的规定并不多见,并非首创。据小编梳理,海口、保定、珠海、中山、东莞也都存在不同程度和不同形式的人才购房优待。
在海口:
近日海口市人民政府颁布了《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的实施细则》,其中一条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和人才购房将另行制定政策予以规定”,也就是说,关于人才的购房细则将随后出台。
在保定:
2017年3月19日,保定市政府发布《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规定,“对引进的外来人才、取得居住证且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保定市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凭有关证明文件参照执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信贷政策。”
在珠海:
2017年4月初珠海发布的“限购”政策提出,非户籍居民购房需5年个税或社保。不过,博士后研究人员、取得《《珠海市青年人才证书》的青年人才等需购房的非本市户籍高层次人才,不需要提供纳税和社保证明。
在中山:
2017年3月26日,中山的“限购”调控政策就明确,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首套新房,需提供半年以上个税或社保。不过,对于属于“规上限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企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才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企业法人代表签名的劳动合同及本市社保证明,就可以购买首套新房。
在东莞:
2017年4月10日深夜,东莞市发布了楼市升级调控政策,其中,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的人群,放宽了购房门槛,社保要求从1年降为半年。4月28日,东莞市政府再次发布细则,明确了“4.10”限购政策中涉及学历、职称、劳动合同的有关问题。其中,在认可学历时,明确称只提供学历证书不予认可,需要能提供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以及能网上查验等三项条件,才被认可。此外,职称的认可也有相应的“严格”界定。即购房人能提供初级以上(含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核对后退回),并能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站首页“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栏目进行查验的,予以认可。
2018年1月16日,南京市公布《南京市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服务工作办法(试行)》,明确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须本人购买,且仅限购买一套,所购房源5年内不得转让。
办法中对高层次人才作了具体五种分类,类为《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A、B、C类人才;第二类为政府重点引进企业(项目)中的核心团队成员;第三类为新型研发机构中的核心团队成员;第四类为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相当于A、B、C类的人才;第五类为经市政府认定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办法中规定,这五类高层次人才,必须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任命文件,方可提出购房申请。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小编认为对于这种人才购房的网开一面的政策,再城市发展过程中对于人才等资源的选择肯定会存在。这种区别有他的利好之处,高学历的人才势必也能为城市发展贡献更多力量。而这种必然的市场竞争,就可能会出现在购房、入户等相关领域,市场竞争是允许的,只要竞争不是恶意,不是带来歧视性的,是可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