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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政策最新细则!热点问题、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楼市TOP1 2018-04-03 02:13:07

继上海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后,南京也提高啦!4 月 1 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自 4 月 1 日起,在南京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个人贷款额度由 30 万调整至 50 万,家庭贷款额度由 60 万调整至 100 万。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调整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有关政策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 , 各处室、分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 "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 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保障缴存职工刚性住房需求,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支持力度,经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自 2018 年 4 月 1 日起,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做如下调整:

一、提高购买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将购买首套房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调整为 50 万元 / 人、夫妻双方 100 万元 / 户。购买第二套住房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二、调整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中全市平均水平住房建筑面积的认定标准。"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 " 的贷款条件中," 本市平均水平 " 的认定标准调整为 40 平方米。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按实际人口计算,每个家庭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 40 平方米,且家庭现有首套房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 120 平方米。

三、自 2018 年 4 月 1 日起,公积金中心按调整后的贷款政策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已经由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的贷款不再按新政策重新审批。

住房公积金贷款其它规定不变。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 年 3 月 29 日

昨天,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南京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政策,有重大变化:

1

提高首套住房贷款额度

旧政策: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

新政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贷额度为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购买第二套住房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2

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旧政策:将南京市无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住商品住房租金的额度,未婚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9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

新政策:未婚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2400元。

3

调整住房建筑面积平均水平认定标准

旧政策: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的贷款条件中,“本市平均水平”的认定标准为32平方米;

新政策:如果家庭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且现有首套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以改善家庭住房条件。

4

购买首套房的认定标准公布

  1、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无已登记的住房;

  2、家庭成员名下无由法院、民政等有权部门出具或签署的判决书、调解书、协议书等,明确归家庭成员所有但还未在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做转移登记变更的房产。

  调整住房建筑面积认定标准,保障适度改善型购房需求

  政策调整:将南京市“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的贷款条件中,“本市平均水平”的认定标准,由32平方米调整为40平方米。

  政策解读: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如果现有首套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20平方米,则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如果家庭现有首套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在满足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的条件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家庭现有首套住房建筑面积/家庭实际人口数(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根据南京市统计局《2017年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截至2016年末(2017年数据未发布)南京市户均人口约3人,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6.7平方米。此次调整,是在南京市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基础上,考虑到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逐年上升的趋势以及今后一段时间的走向,综合考量后制定的。调整后,如果家庭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且现有首套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以改善家庭住房条件。

公积金政策细则

1、关于首套房,只要名下无房无贷或者公积金贷款结清(公积金贷款可以贷两次,第三次停贷),都算首套,公积金贷款个人可以贷50万/人。

2、关于贷款是否审批,买房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政策?买房人可以带着身份证到贷款银行,进行查询贷款进度,只要终审环节没有结束,就可以撤销,重新进行申请,享受政策。

3、之前我是混合贷款,现在想要更改贷款方式,可以去贷款银行了解商业贷款是否审批完成,如果没有完成,可以重新申请纯公积金贷款,如果有疑问,可以电话公积金处或者银行主管部门。(公积金电话:12329)

4、目前已有一套房,纯商贷,但在办理公积金逐月还商贷(或者公积金提取还商贷),我是否还可以享受公积金政策,使用公积金贷款?

可以使用,只要名下没有公积金贷款,且公积金贷款次数不超过2次就可以。但使用公积金贷款算2套,30万/人,同时还要满足套房面积不超120平米,同时家庭人均面积不超过40平米。

贷款额度提高了,如何能贷到额度,程度降低购房成本?给你一个计算公式↓↓↓

个人贷款额度公式:借款人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月)×实际可贷年限。

(男士:60周岁-现龄,女士:55周岁-现龄,可乘30年)

热点问题解答

Q:在镇江买过房子,2016年来南京工作,想在南京安家,在南京买房算套还是二套房?

A:南京名下无房也无贷款,算首套房,公积金可贷50万,申请纯公积金贷款,首付2成。

Q:有过公积金贷款记录,但是已经还清且家庭名下无房,再买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啊?算第几套?

A:名下无房,算首套,公积金可贷50万。

Q:首套房婚前自己买的,公积金贷款还未还清,能否用老婆的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

A:公积金贷款也是按照家庭为单位,目前还有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不可以再使用公积金贷款。

Q:现在我们家是三个人,只有一套房,129平,按照新政,再买二套的话,就不能用公积金了,我如果再迁入一个老人进来,这样就不超40平了,是不是买二套的时候就可以贷60万公积金?

A:家庭是以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算,父母迁过来的不算。

Q:请问我首套房有商贷没还清,我买第二套房想用纯公积金贷款,首付要8成吗?

A:纯公积金贷款首付2成,但是二套房的认定需要满足两个标准:家庭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且现有首套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情况下。你的房子面积如果超过,就不可以申请了。

Q:现在公积金贷款前提是满13个月才可以吗?还是6个月?

A: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正常状态。

Q:贷款正在审批中,之前是30万现在能改成50万吗?

A:可以带着身份证到贷款银行,进行查询贷款进度,只要终审环节没有结束,就可以撤销,重新进行申请,享受政策。

Q:我的公积金没用过,也没房产登记,我老婆有一套50平,且是纯公积金贷款,是不是卖了再买一套,我们可以贷款100万?

A:只要名下无房无贷或者公积金贷款结清房子卖掉就可以。

Q:买二手房,用公积金贷款能贷款多少年?

A:二手房年代新的,用商业贷款30年,公积金贷款只能20年,组合贷的话可以分开计算。

Q:婚前各自买的房,用的各自的公积金贷款,婚后房子都卖了,名下无房无贷,还能用公积金再贷款买房吗?算首套房?

A:你们家庭已经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不可以申请第三次使用了。

Q:我女朋友在南京有一套房无贷款也没用过公积金。我没有任何购房记录,我们准备结婚,在南京买房可以公积金贷到100万吗?

A:不可以,以家庭为单位,你们已经属于二套房了。

Q:夫妻一个是市公积金,一个是省公积金怎么贷?

A:只能按各自的标准来了,南京市公积金个人50万,目前省公积金还是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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