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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祥远:购房者打砸法不容 开发商应理性定价

搜房网  作者:杜威  2011-11-14 17:04

[摘要] 编者按:在刚刚过去的周末,南京至少有5家楼盘因降价不约而同的遭遇了部分老业主维权行动,纷纷要求降价赔偿或者是退房,南京突现了老业主的“维权”潮。河西的降价先 锋天正滨江上周五晚上刷新河西“谷底价”后,整个周末都有老业主至售楼处,甚至冲砸了售 楼处。

编者按:在刚刚过去的周末,南京至少有5家楼盘因降价不约而同的遭遇了部分老业主维权行动,纷纷要求降价赔偿或者是退房,南京突现了老业主的“维权”潮。河西的降价先 锋天正滨江上周五晚上刷新河西“谷底价”后,整个周末都有老业主至售楼处,甚至冲砸了售 楼处。那么,应如何看待南京楼市价格下降以及发生的“房闹”事件?业主应如何理性维 权?索赔有没有法律的依据?搜房网记者时间采访了南京林业大学社会工作系主任孟祥远博士,以下是孟博士对此的精彩观点 。

南京林业大学社会工作系主任 孟祥远博士

对于购房者因为降价去打砸售楼处的现象,孟博士认为,在法律上是不能容忍的,但是在情理上是可以理解的。对于商品房价格的下调,开发商也并不是没有责任的。首先开发商在一开始的定价上,就应该适应市场,不能预先将价格定位过高,导致市场下降时,突然在一个楼盘内降价过猛,这也是对前期业主的不尊重。

在购房者方面,应该对于商品房有自己的思考,以及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对于开发商的定价是否合理,要做到心中有数,而不要轻信开发商的过度宣传。买房要买对的,既不能买贵的,也不能买便宜的,要适合自己,并且从地段和品牌等方面全面考虑。

监管部门也要适当介入,对于开发商的过高定价和过分宣传也要加以监管,否则也要承担责任。

对于如何解决开发商与前期业主的纠纷,孟博士认为,双方在利益上是有共通点的,开发商和前期业主都不希望看到项目就此失败,对谁都没好处。在这样的背景下,要适当的理性沟通,如果前期业主基数不多,可以考虑适当的经济补偿,然后在后期的产品上,拉开差距。

标签:楼市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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