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知识 > 正文

签订房屋出售合同后卖房逃税 诉交易无效被驳

房天下  2012-09-05 16:28

[摘要] 孙先生夫妇将房屋出售。为了少缴税,100万元成交的房屋在房屋出售合同中价格仅为36.1万元。孙先生夫妇称对逃避国家税收行为深感愧疚,遂起诉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近日,丰台法院一审驳回孙先生夫妇诉求。

孙先生夫妇将房屋出售。为了少缴税,100万元成交的房屋在房屋出售合同中价格仅为36.1万元。孙先生夫妇称对逃避国家税收行为深感愧疚,遂起诉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近日,丰台法院一审驳回孙先生夫妇诉求。

孙先生夫妇起诉称,2009年,他们通过中介将位于丰台区的房屋卖给陈女士。在双方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时,为少缴税,经买房人及中介提议,以实际并不存在的房屋内设施、装修等名义折价63.9万元,在合同中房价款仅为36.1万元,并约定一切相关税费等均由买房人承担。

孙先生夫妇称,事后得知,他们的行为严重违反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对此他们深感愧疚,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买方陈女士表示,孙先生夫妇起诉的真正原因是一年来房价飞涨,该房涨价40万元。

丰台法院经审理认为,市场价仅是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的参考,而非的定价依据,法院认定此份房屋买卖合同真实有效,驳回孙先生夫妇诉求。

9.16看房团报名入口~

延伸阅读:

南京富力城减9万优惠报名即享:400-813-0000-94281

收房啦! 南京江宁精品现房、准现房楼盘推荐

工薪族也可买房 南京首付20万以内刚需楼盘

全款减200元/平 阳光帝景在售折后均价8200

让孩子赢在起跑线 精品学区任你选择!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南京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