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8平方米);低收入家庭(指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的家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安置的购房对象。
如何申请经适房、廉租房?
●申请经适房的条件及流程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8平方米);低收入家庭(指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的家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安置的购房对象。
年满26周岁以上的未婚大龄青年如满足以上条件,也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有意购房者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未婚大龄青年提交民政部门或所在社区出具的单身证明)、工资收入证明、房产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前往位于涧西区联盟路396号的市住房办501室报名并接受审核。
申请资格通过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入领取经济适用房准购证、抽号等一系列程序。
●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及流程
低收入家庭领取廉租房补贴半年以上,可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
申请手续如下:
申请的家庭需填写《低收入家庭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批表》,交给其户口所在地社区、办事处盖章并签署意见;
待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将下述材料交给社区:申请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有单位的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无单位的由社区证明收入)、住房证明(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全部材料经过社区、办事处和民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将报至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公示。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的家庭无房或在外租房,还应提交租赁协议、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东房产证复印件以及租住地所在的社区证明。
另外,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家庭如果需要申请廉租房,需到各区廉租办办理相关手续。
●何时开始申请经适房、廉租房?
据了解,根据各经济适用房项目的建设情况,市住房办会定期在《洛阳日报》、《洛阳晚报》及官方网站发布认购公告,主要内容包括小区名称、建设单位、地理位置、户型面积、房源数量和报名起止日期等。有意申购的家庭可加以留意,待认购公告发布后再申请。
在今年计划开建的14个经济适用房项目中,怡心苑、鹏祥小区二期、阳光富地、富阳佳苑二期、中电阳光新城二期5个项目已经在去年完成了认购登记和公开抽号工作,将陆续开建;其余9个项目的开工建设单位正在进行项目报批手续,暂时不具备申购条件。
需要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可留意所在社区及区廉租住房办公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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