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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住宅契税标准是什么,该什么时候交?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3-01-24 10:02

[摘要] 编者按:期房住宅契税标准是什么?征税基准日应为签订合同的日期,还是办理房屋产权立契的日期?期房住宅契税应缴纳多少?

编者按:期房住宅契税标准是什么?征税基准日应为签订合同的日期,还是办理房屋产权立契的日期?期房住宅契税应缴纳多少?

一契税缴纳审批事项

(一)契税征收的对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房屋权属转移行为属于契税的征收范围: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3、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

(二)契税减免的对象及适用范围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以下简称单位契税减免);2、城镇职工按规定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国家规定标准面积以内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面积的部分,仍按照规定缴纳契税(以下简称房改房契税减免);3、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4、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酌情给予减征或免征契税。5、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6、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房屋权属并经外交部确认的。7、国家规定的其他契税减免范围。

此外,《条例》还规定:经批准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属于《条例》规定的减征免征契税范围的,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契税税款。

期房住宅契税标准一:以签订购房合同时间为准

期房住宅契税标准以什么时间为界定呢?对于购房者交纳契税的时间到底应以签订购房合同还是办理产权证为准,相关政府部门是这样解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交纳的时间是以购房者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购房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对此,政府有关人士解释说,在这个规定中,这些合同不但包括房屋买卖合同,而且也包括房屋预售合同,所以购房者交纳契税的时间应以此为依据,不论其购买的是现房还是期房,契税发生的时间都是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为界定。

契税征收、减免所需资料

(一)契税申报、缴纳所需资料。

1、土地契税缴纳: (1)土地出让: ① 合同书或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② 国有土地(净地)价格或评估报告;③ 属历史遗留问题的应提供政府、土地部门有关文件;④ 土地部门开出的业务联系单。 (2)土地转让、赠与: ① 合同书或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② 原使用权人已纳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赠与合同复印件;97年10月1日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南昌市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初审表》;④属历史遗留问题的应提供政府、土地部门有关文件;⑤土地部门开出的业务联系单。 (3)土地交换: ① 合同书或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②原使用权人已纳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赠与合同复印件;97年10月1日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属历史遗留问题的应提供政府、土地部门有关文件。

2、房屋契税: (1)商品房买卖: ① 新楼盘次交纳契税,该楼盘的开发公司应向契税征收大厅提供销售价目表及销售电话;② 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③ 属历史遗留问题的商品房需提供成交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务等;④ 纳税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存量房上市交易 ① 房屋成交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② 原房屋为商品房需带契税完税凭证,未缴纳契税的需携带原购房合同补交契税;③原房屋为自建房需带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产权证;④原房屋为房改房需带产权证;⑤原房屋为继承房需带继承公证书;⑥个人与单位交易纳税人需提供购房发票;⑦原房屋为拆迁安置房参见下款。 (3)房屋拆迁安置契税: ① 拆迁安置协议书;② 结算清单。

期房住宅契税标准二

根据财税【2010】94号文件有关规定,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5%税率征收契税。其他住宅均按3%税率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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