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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层”拆迁安置房仍办不了证

扬子晚报  2015-01-15 07:22

[摘要] 时隔近一月,相关部门仍在表态“尽快协调”。

拆迁安置房 是“夹层”被列入违建

2014年12月19日扬子晚报刊登了家住南京秦淮区尚书公寓4幢2楼的85岁住户贾玉珍住着原址拆迁的安置房,一住就是12年,可近打算花钱买房产权证时却被房产部门告知,房子是夹层,规划图纸上不存在,属于违建,为此贾老太太一家多次找辖区开发公司和派出所等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又将房子的门牌号一改再改,还是不能买。此事经扬子晚报报道后,距今时隔已近1个月,并且跨了年,相关部门究竟有没有予以解决呢? 扬子晚报记者 范晓林

秦淮区拆迁办:“尽快处理”

昨天,扬子晚报记者来到秦淮区拆迁办追踪了解此事。在马道街47号秦淮区拆迁办门口传达室的一位师傅一听说记者来意,一口答道:“原来是这个事儿。当事的户主来此反映过好多回了。”

不巧的是具体了解此事的秦淮区拆迁办吉科长出去办事了,在电话里,吉科长表示,拆迁办在1月7日和9日分别召开了协调会,鉴于尚书公寓当年的开发商华材公司已经吊销营业执照,目前原开发商的公司区里委托一家百市公司托管。吉科长表态,协调会上要求各家单位将尚书公寓建房规划的相关资料尽快找齐。并称此事具体负责领导是拆迁办的杨主任。

扬子晚报记者随即拨通了杨主任的电话。杨主任说自己刚好很忙,不能赶回来,至于这个事情,“我们也很着急。”杨说,协调会区里的信访办、尚书公寓现任产权单位白下房产经营公司、原开发商目前的托管单位百市公司以及辖区的法援中心都参加了,大家在会上都达成了一致,杨主任在表态中多次强调了“尽快”两个字,他说现在由托管单位百市公司负责找齐尚书公寓的相关资料,首先要得到手资料,然后会尽快处理的,区督查部门也在关注此事。

百市公司:原始资料没查到

扬子晚报记者昨天来到位于网巾市附近的百市发展公司。参加过尚书公寓“夹层房”善后处理协调会的该公司一位汪主任和一位陆经理接待了记者。汪主任表示,他们目前的任务是派专门的技术人员,尽快查找出尚书公寓当时交接的相关资料。陆经理表示,至于尚书公寓的这张建设规划图应该是存在的,而且当时也是经过规划部门验收审批的,即便是施工后变更建设细节,也应该有规划部门对于变更细节的核准验收手续。当然,如果当时的开发商没有交接这张图纸,那就不得而知了。汪主任也称,这幢房屋的规划核准图是能看出“夹层房是否属于违建”的评判依据,像尚书公寓的几套夹层房,因其厨卫齐全,使用起来与正常建筑没有明显差别,而且住户也居住了这么多年没有异议,当时的建设应当是在“核准范围”内,那样的话有可能就不属于违建。当然,时过境迁,当时认为是合乎标准的,按照现在的核准规范可能也不合标准。不过对于查找当时的原始资料,百市的两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公司接管的材料中没有查到,将去南京市城建档案馆查找。陆经理表示,设身处地考虑,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对类似的“遗留问题”核准调查后用特殊办法来特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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