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提要:昨天,南京市住建委出台《关于加强住宅区物业管理项目前期装修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文件中对住宅前期装修的细节作出了规范性的指导。
封闭阳台能不能装、墙上打洞怎么打、屋顶阳光房到底能不能建?新交付的小区迎来密集装修时,物业和业主常常为这些事发生争执。昨天,南京市住建委出台《关于加强住宅区物业管理项目前期装修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文件中对住宅前期装修的细节作出了规范性的指导。
《意见》中指出,开发商在卖房时就要对装修进行相关约定,除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外,还应当与买房人签订《临时管理规约》,规约中对房屋外立面、空调、门窗及走廊、消防设施等装修行为应作出明确详细的约定。具体来说,就住宅外立面而言,《意见》要求,需要安装雨篷、晾衣架或封闭阳台的,应当遵守大多数业主认可的样式、规格、颜色,并向物业企业办理申报手续。而对于在天台、屋顶及其他共用部位或设施上私建乱拉附属物,或进行违法搭建,则应当禁止。
空调的安装也应当按照原设计的预留位置,不得随意钻孔。关于进户门,业主也不得更改已安装的进户门,不得扩大门洞尺寸及在进户门外包框、贴瓷片等,以免影响走廊整体外观。防盗窗的安装不能凸出墙体外立面;同时应严格按照业主共同约定,采用统一的样式、规格和材质。
另外,走廊里也不得在进户门前私设电灯及铺设地砖,不得在走廊内设置任何物件如鞋柜、反光镜等。
据了解,此次征求意见稿面向市民公示,可登录“南京物业网”查阅,在2月10日前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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