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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只售不租怎么办?建议明确出租时点和比例

新华社江苏频道  作者:鹿伟 赵书伶  2015-04-01 09:55

[摘要] 昨天,南京市人大举行“金陵民声—热点网谈”活动,市、区人大代表和法学专家,与网友就小区物管的热点问题展开讨论。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广华透露,目前《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已全面启动立法。 江宁区住建局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徐静坦言,2013年实施的《江苏省物......

昨天,南京市人大举行“金陵民声—热点网谈”活动,市、区人大代表和法学专家,与网友就小区物管的热点问题展开讨论。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广华透露,目前《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已全面启动立法。
江宁区住建局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徐静坦言,2013年实施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虽已明确小区车位不得“只售不租”,但没明确租售比例和出租的具体要求。徐静建议,在条例中应明确开发单位关于车位出售、出租的时点、比例,物价部门要制定车位出租租金标准或公布租金测算方法。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只售不租,违规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
物业费如何合理调价?有网友提出,调价方案应经占建筑总面积过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才可以调整收费标准。
对此,秦淮区物价局局长王真理表示赞同。据悉,现行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府指导价不能及时调整变动,以南京为例,目前实行的政府指导价还是2006年公布的。二是业主大会成立比例不高。目前南京市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约占40%。建议立法中应建立起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物业收费调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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