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东中心市场将于2015年底投入使用,经批准拟将如东中心市场商业综合体部分功能区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售),为广泛吸纳意向承租方,方便意向承租方进行前期考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如东中心市场将于2015年底投入使用,经批准拟将如东中心市场商业综合体部分功能区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售),为广泛吸纳意向承租方,方便意向承租方进行前期考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如东中心市场商业综合体概况:
如东中心市场是一座以农副产品批发、零售为主,配套商务办公、酒店、餐饮、娱乐、仓储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是如东县农副产品集散交易中心,如东中心市场一直以来都是苏中地区交易品种全、交易量大、人流量多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如东中心市场项目占地面积89.2亩,总建筑面积8.1万平方米,建筑总高度45.9米,局部地上十层,地下一层,地下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如东中心市场在保持原有特色的基础上,增加了其他商业形态,进一步丰富了市场功能,农副产品日交易量可达500多吨,吸引从业人员8000余人,辐射周边县市,日人流量超过3万人,年销售额50亿元,是如东县推进城市化、“以商促农”,推进和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的政府投资的重点民生工程。
2、拟招租(售)的三个功能区:
功能区一:商务大楼,面积13821平方米,主要用于商务酒店、商务办公、餐饮等经营,其中五至十层可用于酒店住宿,每层配备标间19间,每间面积约30平方米。
功能区二:四层商业大楼,面积6804平方米,可用于餐饮、茶座、酒吧、休闲娱乐及商务办公等经营。
功能区三:商业综合体中央2-3层,面积13085平方米,适用于商场、大型餐饮、会展服务等经营。
3、房屋状态:验收合格交付,水、电、燃气、通信等设施配套到位。
4、房屋位置:如东县城掘港镇省223线、爱民路、朝阳路交界处。
5、房屋用途:商业、商务、办公、餐饮、娱乐休闲等(鲜活农副产品批发、零售除外)。
6、承租(售)人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境内外企业法人;
(2)具有3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商业、商贸、住宿、餐饮、娱乐休闲等成功经营业绩或经营能力;
(3)企业信誉良好,企业法人代表无犯罪记录,企业无因经营不善导致的被责令停业整顿、财产被接管、冻结、严重违约、违法经营以及发生重大事故等不良记录。
有承租(售)意向的单位,请在公告期内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到如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业发展局(江苏省如东县掘港镇日晖东路8号)办理登记手续,联系现场考察等相关事宜,也可与招租单位联系人联系了解租(售)的具体要求及相关图纸等。联系人:包女士(0513-88158117、)。
公告期限:2015年6月20日止。
特别提示:本预公告不构成对任何意向承租方或接收本公告的任何主体的要约。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公告或交易的依据,如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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