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前留在南京的高校毕业生,如果在两年内没有找到工作,户口必须要迁回原籍,今后毕业生将不会有这样的烦扰。
以前留在南京的高校毕业生,如果在两年内没有找到工作,户口必须要迁回原籍,今后毕业生将不会有这样的烦扰。
《南京人才居住证实施办法》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5月28日,市人社局出台了该实施办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在南京读书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户口在就读高校的毕业生,可在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落户,落实工作单位或有稳定住所后,再迁户口。
根据市人社局出台的人才居住证实施办法配套细则,居住证分为A证和B证两类。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者在国内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到国(境)外进修或作为访问学者工作一年以上,非本市户籍的留学人员与具有硕士以上学位,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外国籍人员可申领A证。各级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可申请B证。A证持有人可在资金申报、创办企业、税务服务、社会保险等13个方面享受相关权益。B证持有人在A证权益的基础上,还可享有职称申报、医疗服务、落户等权益。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国际人才智力网,在线填写并对人才居住证提出申请。(记者臧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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