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京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征地之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等以上风险的项目应该暂缓征地。
晨报讯(记者 周晶)南京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征地之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等以上风险的项目应该暂缓征地。今后南京征地“未批先征”、“未征先拆”的情况将严格禁止。
根据通知,国土部门对拟征地块备选库实施动态管理,并对拟征地块的规模、用途、利用现状(耕地占用、原有房屋)等进行核查,对占用耕地较大的地块根据需要组织实地踏勘论证。
今后,各区政府、开发园区和功能板块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本区域近三年年均征地面积两倍的规模,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块,逐一梳理确定年度拟征地块备选库,并通过国土资源“一张图”平台上图备案。
对未取得征(转)用地批复文件的,一律不得提前开展补偿安置和房屋拆迁。要求依法将拟征收地块的位置、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信息告知被征地村组,拟征地块的现状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村组和农户确认。公告期内被征地村组和农户有异议的可申请听证。
南京市政府要求,加强征地告知、确认、听证、公告、登记等环节的现场资料采集工作,要运用照相、录音、摄像等手段留存证据,保证资料真实有效。为了化解征地拆迁的风险,这次的通知要求,各区政府应认真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尤其是被征地农民的意见,有条件的要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对经评估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中等以上的项目,应暂缓实施征地,及时发现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待风险化解到可控范围后再实施征地。对征地信访矛盾突出、行政复议与诉讼案件明显增多的区,南京市政府将暂停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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