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一揽子完善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举措,其中我市将考虑将部分中小学建成应急避难场所。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一揽子完善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举措,其中我市将考虑将部分中小学建成应急避难场所。
南京近年来新、改扩建一批幼儿园,全市校舍安全状况有所改善,但仍有大量2001年以前建成的校舍未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对此《意见》明确提出,将优先加固改造已经列入2010—2012年规划但尚未实施的校舍,优先加固改造教室、宿舍、食堂、礼堂、图书馆等师生密集场所。同时,各区政府每年组织1次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对未达到抗震设防标准或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校舍,每年进行1次鉴定。我市还将优先考虑将部分有条件的中小学建成应急避难场所。
此外,我市将健全校舍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因校舍倒塌或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地区,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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