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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明年开展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小区试点

金陵晚报  2015-12-23 08:05

[摘要] 金陵晚报讯(记者钱奕羽)近日,《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在“南京人大网”,正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金陵晚报讯(记者钱奕羽)近日,《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在“南京人大网”,正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记者获悉,为迎接这一物管新规的出台,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小区试点工作方案》,宣布明年起南京将在一批试点小区实行物管投诉登记受理,并开启维修基金两天审核的应急使用通道。

《方案》明确,将在试点小区建立实名投诉登记受理制度,房产、建设、规划、民政、城管、公安、质监、物价、人防、环保等部门公布本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直接受理小区内相关投诉,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同时,由属地街道在试点小区建立由社区、公安机关、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加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机制,协调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出现的业主自治、物业移交、社区共建等重大物业管理事项。

此外,维修基金应急使用绿色通道制度也将在试点小区试行。小区内发生危及人身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业主居住生活的紧急情况时,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可以向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部门提出应急使用维修基金。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应急使用书面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快速启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根据安排,明年2月底前,南京将在一批试点小区(重点为保障房和老旧小区)建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和联席会议制度。3月底前,在试点小区建立行政部门投诉受理公示制度,启动维修基金应急使用绿色通道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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