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召开的江苏省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2015年,全省建筑业、房地产业增加值合计达到7810亿元,占全省GDP的11%,缴纳税收2800亿元,占全省地方税收的49%;房地产开发、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投资1.22万亿元,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27%,成为名副其实的支产业。

  江苏省副省长张雷指出,“十二五”时期,江苏人居环境改善及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点任务顺利完成。全省先后组织实施村庄环境整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完成了18万个自然村庄的阶段性环境整治任务和5万多个城市环境“931”整治项目;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实施棚户区改造,累计改善500万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基本解决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问题;紧紧围绕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统筹力度,在率先基本实现城乡区域供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全覆盖,自来水深度处理率、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公积金归集使用率、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里程、园林绿化等多项指标处于领先位置;全省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也不断加快,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规模居首位,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运行,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作出了重要贡献。

  此外,江苏在住房城乡建设方面的改革创新也不断深化。坚持以新思路、新举措推动事业发展,组织实施美好城乡建设行动,并承担国家层面的多项改革试点任务。围绕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改进住房保障方式,创新实施公租房社会化租赁和共有产权住房等模式,启动适老住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围绕生态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在率先出台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全面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围绕提升城乡空间品质,完善空间特色规划,组织建筑创意设计大赛,办好省园林园艺博览会。

  “十三五”时期,江苏将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接续行动和村庄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总体上按照“力度不减、投入不降、机构不撤”的要求来部署推进。张雷强调,与上一轮整治相比较,这一轮整治要优化完善整治重点、更加注重分类整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关于住房城乡建设的其他重点工作,他强调,要健全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完成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下达的各项“硬任务”,努力在优化房源布局、拓宽筹资渠道、完善管理机制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新突破,还要继续稳定房地产市场;要积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继续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视做好小城镇建设工作;要加快建筑业改革发展步伐,调整优化结构,创新建造方式、着力拓展市场;要不断提升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水平,加强战略谋划、补齐工作短板、提高政策水平、建好干部队伍。

  江苏省住建厅厅长周岚就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她重点强调了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7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好城市工作会议,推动全省城市发展再上新台阶;二是用好城乡环境整治行动抓手,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三是认真落实好国家棚户区改造去库存任务,推进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迈进;四是抓住国家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机遇,坚定不移推进江苏城乡基础设施现代化;五是认真贯彻国家37号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六是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致力推动建设产业转型升级;七是抓住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机遇,建设更加生态、更具特色的美丽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