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报记者 李文姹 北京报道
4月21日,南京当地官方微博发布称,南京将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主城六区、江宁、浦口商品住宅项目,申报均价每平方米2万元以下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12%;每平方米2万到3万元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10%;每平方米3万元以上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8%。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南京楼市3月的环比涨幅3.5%,比上个月的2.7%有所扩大,而这已经是南京楼市第13个月的连续上涨。
持续飞涨的房价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继而推出限制房价涨幅的限价令。
此前,苏州曾经出台过类似的限价令。对开发企业在指定时间内对预售房屋的价格调整,做出了具体限制。
根据记者统计,目前南京市在售的130家楼盘中,已经有40余项目超过了物价部门此次规定的“红线”。
多家房企的营销人士认为,从政府的决心来看,此次“限涨令”或许会令南京房价有较大变化,至少每月公布的70个大城市房价统计表上的数字会好看一些。
南京出台“限涨令”并非首次,在2011年3月,南京市政府就曾公布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不得超过10.4%。此后房价应声下跌,跌了一年左右。
有业内人士分析,所谓“年化”涨幅,与通常表述的一年内涨幅还是有区别的,不能一季度大涨、二季度又大跌,虽然终也只涨了8%,但是这样并不满足“年化涨幅”限制的要求。
因此本次“限涨令”后,具体的实施细则如何制定,可能会成为房价走向的核心。
除了“限涨令”外,南京市此次对于房地产的调控政策还包括:今年南京全市新建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不低于500公顷,与去年持平。鼓励企业加快普通商品住宅上市节奏,有效增加中小套型住房供应,保持房地产市场合理适度价格水平。及时开展新建商品住房成本调查,对供应偏紧区域的典型楼盘,了解房价成本构成,对竞拍取得的土地,溢价45%以上部分不作为准许成本调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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