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报讯始于5月1日的“营改增”新政已经满月,“营改增”利好个人二手房交易,让交易涉及的多项税收都有所降低。二手房交易活跃的南京,5月销售二手房16651套,扣除其中八成多满两年免征增值税房源,其余应征税房源共减税473.5万元。
南京5月销售16651套,共减税473.5万元
本报讯 始于5月1日的“营改增”新政已经满月,“营改增”利好个人二手房交易,让交易涉及的多项税收都有所降低。二手房交易活跃的南京,5月销售二手房16651套,扣除其中八成多满两年免征增值税房源,其余应征税房源共减税473.5万元。
南京市地税部门相关负责人透露,5月以来“营改增”降税减负效应不断发酵,且实际办税地点和流程并未发生变化,方便买卖双方进行缴税。“营改增”后,对于购房者来说,不仅优惠政策得以延续,大利好就是增值税是价外税,虽然税率仍是5%,但计税依据减小,变为售价/(1+5%)。据测算,5月南京增值税仅个人二手房交易一项就因此减税473.5万元。
与此同时,4月2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明确个人转让房屋的契税的成交价格和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均为不含增值税。对于个人转让房屋缴纳增值税的,在计算契税和个税时,其计税依据为售价/(1+5%),使得契税、个税等交易环节税额较过去也有所减少。举例来说,如果南京市民购买1套不满两年的家庭住房,房屋为普通住宅,面积89平方米,售价200万元,“营改增”后办理产权变更事项,整体税负将减少约7000元,具体如表所示:
(李柄政 吕 璐 汪晓霞)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