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职工有哪些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1)享受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2)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问:职工在异地购房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职工在本市无房的;(2)职工购房所在地是其户籍地或工作地的。

  问:职工租房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产权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额度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计算;(2)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未婚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9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