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市建委、市房产局将联合对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市建委、市房产局将联合对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据悉,专项检查将围绕我市在建、在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检查内容包括:在建项目的房地产企业资质是否在有效期内;开发建设项目的立项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销(预)售许可证等是否齐全;商品住宅销售过程中是否执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在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炒买炒卖、虚假宣传、哄抬房价等行为;公共配套设施已竣工项目是否配建到位,在建项目是否同步建设;是否非法集资等。
7月下旬至8月为企业自查阶段,8月至9月,各区房地产主管部门将对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要立即整改。9月到10月上旬,市发改、国土、规划、物价等相关部门将组成若干检查组,对在建、在售项目进行抽查和督查。11月份,将接受省住建厅组织的联合督查。
检查过程中将加强社会监督,接受群众举报和投诉。投诉电话:市建委:83278130;市房产局:84716510;江宁区:52706200;浦口区:58115690;六合区:57123071;高淳区:56861707;溧水区:56221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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