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限购新政出台,购房者买房前需先开具购房证明。这几天,华侨路的不动产档案馆被等着开证明的市民挤爆,但其实很多人无功而返。
限购新政出台,购房者买房前需先开具购房证明。这几天,华侨路的不动产档案馆被等着开证明的市民挤爆,但其实很多人无功而返。交汇点记者从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局了解到,开具购房证明,各个窗口均承诺:不限号、不限时,坚决做到当天发的号、当天办结。
关于开具购房证明的友情提示
广大市民朋友:
自9月25日实施住房限购以来,为满足市民大量的购房证明开具需求,我局已在华侨路52号档案馆及各不动产登记大厅紧急增设窗口、增配人员,全力以赴做好购房证明开具工作。
针对当前购房证明开具过程中的实际情况,现友情提醒如下:
1、自10月11日起,华侨路52号房产档案馆将不再办理开具《家庭一、二套房查询结果》业务,该业务临时调整至华侨路35号办理,如有相关业务办理需求的,请到华侨路35号1楼大厅取号,到东3楼大厅办理。
2、主城区可在华侨路35号及52号房产档案馆,以及中山路、中央门、大光路不动产登记大厅等任意一处查询窗口,开具购房证明,各个窗口均承诺:不限号、不限时,即使每天都如10月9日一样,需要工作到凌晨,也坚决做到当天发的号、当天办结。
3、目前,每天市民购房证明开具需求量巨大,随着前期大量需求的释放,相信在一周到半个月后,排长队的状况会明显缓解。因此,为节约大家的宝贵时间,也让我们的窗口同志能有正常的吃饭和休息时间,以便更好地为大家服务,请广大市民无需着急,可根据个人实际购房进度申请购房证明。
4、我局已在各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门户网站、宁国土微信公众平台等,发布了有关开具购房证明的告示及政策问答,特别就不需开具购房证明的5类情况进行了提示,请仔细阅读相关文件,根据实际情况、实际需要,理性申请购房证明。
5、请广大市民不要轻信谣言以及不法分子的承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和信用损失;更不得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购房证明,违者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感谢广大市民对我局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竭尽全力做好服务。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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