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 (记者 徐兢)南京限贷后,新的利率有哪些变化?昨天下午,人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做了官方回应,称限购后南京的房贷利率优惠政策不变,具体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由各银行在政策规定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自主确定。
据人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介绍,10月10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召开了房地产信贷工作座谈会。会议主要内容是落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江苏银监局关于调整部分城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南银发〔2016〕127号)文件精神,共同做好近期南京住房信贷工作。
人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明确,目前在南京市区范围内(不含六合区、高淳区、溧水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如下:
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
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这两种情况下,贷款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
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贷款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据了解,此前首套房利率普遍在9折-95折,二套房利率普遍在1.1倍。这意味着利率优惠政策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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