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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售公寓迎来销售“小阳春”

南京日报  2017-03-15 08:50

[摘要] 写字楼“变身”酒店式公寓加价出售,不少开发商常用的这一套路以后行不通了。上周五,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建筑项目管理的通知》新规,明确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建筑,不能按住宅套型设计。

写字楼“变身”酒店式公寓加价出售,不少开发商常用的这一套路以后行不通了。上周五,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建筑项目管理的通知》新规,明确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建筑,不能按住宅套型设计。新政实施以来,之前一些已经获批上市的公寓项目稀缺性大增,迎来了一轮“小阳春”。

新规指出,商业办公类非住宅类建筑(不包括酒店、公寓和宿舍等有居住功能的建筑),不得按单元式或住宅套型设计,一般应采取公共走廊、公共卫生间式布局,除食堂外不得设置厨房,开水间或者饮水供应点、卫生间应当集中设置,也不得利用层高进行潜伏设计。此外,商业办公类非住宅类建筑,室内建筑功能除了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可配建酒店式公寓外,其余一律不得标注酒店式公寓功能。

新政出台后,一些拿了商业办公地块,但还没拿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发商“很忧伤”,因为无法再把商业办公地块设计成公寓来卖钱了,而市面上已经获批的公寓,则变得炙手可热。

“新规出台后第二天,我们就接待了近100组客户,不少都是临时决定来买房的。当天卖出了80套公寓,是今年销量高的一天,总价便宜的30平方米毛坯房源当场卖完。”昨天,苏宁紫金嘉悦的一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

“以后市场更规范了,那些私自把写字楼改成公寓的产品没法卖了,市面上的公寓数量会减少很多。”浦口东方万汇城的销售人员说,这几天来咨询、购买公寓的客户明显多了起来,近期可能还会考虑涨价。万科星荟的销售人员也表示,新政出台后,公寓的销量相比之前增加了不少。

业内专家表示,新规虽然禁止了“商改住”,但并不等于公寓就此变成“”。

“新规‘叫停’的,主要是商办变相建公寓的不规范行为,但地块本身有公寓配比的不受影响。”我市一名资深房产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不少商业用地在出让规划里,都会规定公寓和商业的配比,但开发商往往打擦边球,擅自改造,“比如说,地块规划里写明了要建80%的写字楼,配建20%的公寓,但因为公寓更好卖,也更受投资者的欢迎,开发商往往会把一整栋楼都改建成公寓。此前,南京就有不少商业项目改成酒店式公寓的情况。”

“以后开发商想占小便宜、打擦边球越来越难了。新政体现出我市对土地市场、楼市管理更加精准到位,今后市场将会越来越规范。”南京林业大学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孟祥远表示,新规执行后,住宅、商办公寓和“类住宅”将会有明显的区别,未来商办地块与住宅地块的地价将进一步拉开,商业性质的地块很难再卖出很高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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