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东坝镇银墅路以东、游子山路以南等两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经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东坝镇银墅路以东、游子山路以南等两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土地位置
出让
面积()
规划
用地性质
规划指标要求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出让
年限
(年)
竞买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次)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 率建筑高度NO.2017G07东坝镇银墅路以东、游子山路以南4516.45商业用地1.0<Far≤2.1≤55%≥20%≤24米4104012550万元或其整数倍NO.2017G08东坝镇下坝集镇胥河北路以北、惠民大药房以西3172.18商务用地≤1.3≤30%≥20%≤24米3854012050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必须独立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凭《成交确认书》在高淳注册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开发建设的各种税收全额交区财政。无正当理由近两年有不守信用、不按合同期限要求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21日,到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206室按规定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7月3日,到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206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日16: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提交相关资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在每一轮有效报价之后顺延3(不含审查时间),3之内没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二)土地交付条件:NO.2017G07地块带建筑物出让;NO.2017G08净地出让,由挂牌申请单位对出让红线范围内房屋及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地块内管杆线(地上、地下)按规划部门要求迁移到位,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自然现状为准。
(三)挂牌出让面积以宗地界址图实测面积为准,实测面积的增减不改变挂牌成交价格,宗地界址图附后。
(四)NO.2017G07地块内建筑物不得拆除,建筑物价值为1725万元(不含土地价款),由土地竞得人另行与东坝镇政府结算,该地块不得分割销售。
(五)以上地块由东坝镇政府负责解决所有遗留问题并向受让人交付土地。
(六)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
1、挂牌出让成交当日,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其中成交价款的2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2、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成交价款50%的土地出让金,首期成交价款缴纳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3、余额土地出让金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缴清。
4、如竞得人未按上述期限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价款,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支付违约金。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宝塔路267号
电话:025-57307926
开户单位:南京市高淳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 户 行:农行高淳支行
账 号:10124001040004987
开 户 行:中行营业部
账 号:552158227385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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