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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升级 我国出台土地储备融资新政

南京日报   2017-06-05 10:08

[摘要] 在各界关注我国如何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大背景下,财政部、国土资源部1日联合对外发布《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决定在地方政府土地储备领域率先发行专项债券。这一与国际接轨、被视为中国版“市政专项债”的亮相,能否保障地方政府的合理融资需求?

在各界关注我国如何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大背景下,财政部、国土资源部1日联合对外发布《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决定在地方政府土地储备领域率先发行专项债券。这一与国际接轨、被视为中国版“市政专项债”的亮相,能否保障地方政府的合理融资需求?

开“正门”规范土地储备融资

在发行地方债取代银行贷款成为地方政府土地储备融资主渠道的背景下,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亮相,意味着昔日“凭地借贷”的老路行不通了。

根据办法,省级政府及计划单列市将作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发行主体掌握发债“总闸门”。市县级政府确需发债的,由省级政府统一发行并转贷给市县级政府。同时,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管理。

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与依法推进土地储备融资模式改革相结合,在发行额度和期限、发行对象、项目管理、回报等方面“量身打造”,形成总量可控、动态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以开“正门”合法规范方式保障土地储备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既促进土地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又支持地方稳增长、补短板。

堵“歪门”遏制变相举债

与原先地方政府笼统发行专项债券不同,此次发行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必须对应项目实施,并要求有稳定的预期偿债资金来源,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应当能够保障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实现项目和融资自求平衡。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说,开“正门”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将用于偿还专项债务的土地储备资产及其预期土地出让收入显性化,从机制上堵住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冒用土地储备名义以储备土地进行抵押担保融资的“后门”“歪门”,防范违法违规举债或变相举债、挪用土地储备资金等行为发生。

债务监管再升级

从以前笼统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到此次首尝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标志着我国按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分类发行专项债券的步伐在加快。

2017年,我国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47174.66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计38568.62亿元,占比超过80%。

记者了解到,针对土地储备发行专项债券,意味着按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分类发行专项债券改革迈出一大步。按照计划,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研究推进发行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

专家表示,此次办法显示,我国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管进一步升级。如关于储备土地的担保管理更加严格,明确地方政府不得以储备土地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

此外,办法在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监管中引入国土资源部门,通过两部门协调配合使得政府对融资项目的监管更加专业,确保土地储备项目的真实性、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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