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宁政规字〔2015〕12号)和《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宁政办发〔2015〕61号)文件,新就业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公租房。
根据《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宁政规字〔2015〕12号)和《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宁政办发〔2015〕61号)文件,新就业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公租房:1、具有南京户籍;2、获得大中专院校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3、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备,并有稳定收入;4、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5、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现将3户新就业人员申请公租房名单公示如下,以示监督。市住保中心监督投诉电话:84221331。
南京市住房保障中心
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3户)
序号姓名现(原)住房地址
1王安东南京市秦淮区王府园小区12栋601室
2汪亚楠南京市栖霞区亚东城3期18栋1701室
3光莹莹仙林亚东城学海馨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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