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南房在线>  正文

手机看新闻

新购住房证明快到期了怎么办?

南房在线2017-06-07 18:54:47

最近,不少购房者提出疑问:新购住房证明的有效期快到了,应该怎么续办?同时,看中的楼盘马上就要开盘,购房证明到期又是否会影响购房?对于这些热门问题,凤凰房产为您找到答案。

购房证明到期前,能否提前重办?

近期,不少网友向凤凰房产反映,他们手中的购房证明已经临近有效期,能否在到期前,提前去重新办理呢?

对此,根据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在5月初发布的《关于明确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新开具的购房证明有效期调整为180天,之前老政策执行的有效期为90天。如购房证明过期,需交回原购房证明原件后,重新申请开具;购房证明如遗失,需申请补开。

对于是否可以在购房证明到期前,提前去重开证明,市不动产交易咨询中心明确表示,不可以!只能等购房证明到期后,比如老购房证明的有效期是90天,那得在91天才能去开具。

购房证明到期后 如何重新办理?

许多购房者手中的老版纸质购房证明已经临近有效期,现在想去重新开具,具体需要什么流程呢?

重新开具购房证明的申请材料:

1、购房人为单身未婚的,需提供过期的购房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首页,户主页)即可,人工窗口填写《单身情况具结书》;本地户籍单身,可直接在“我的南京”上开具电子购房证明;

2、购房人为已婚的,需窗口提供过期的购房证明原件、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子女可不提供)、全家成员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不能反映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关系的,还需提供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3、现役军人不能提供户口簿的,需提供过期的购房证明原件、军官证(士官证)与居民身份证为同一人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军官证(士官证)颁证机构出具确认服役地点的书面证明原件;服役地点在南京市的视为本市户籍居民,服役地点在非南京市的视为非本市户籍居民;

此外:

1、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等材料上记载的身份证件编号与现身份证件不一致的(居民身份证号由15位变为18位的除外),需提供原身份证件与现身份证件为同一人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人委托办理开具购房证明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单身情况具结书》应由本人现场出具。

重新申请开具购房证明的办理地点:

1、在中山路、大光路、中央门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购房人到所在大厅档案查询窗口申请开具购房证明;

2、在华侨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购房人到华侨路52号不动产档案馆查询窗口申请开具购房证明;

3、在江宁、浦口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购房人到所在大厅档案查询窗口申请开具购房证明。

重新申请开具购房证明的办理时间:

1、华侨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华侨路35号)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 午:09︰00-12︰00;中 午:12︰00-13︰30(值班窗口开放);下 午:13︰30-17︰30(16:30停止取号)。

2、中山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中山路171号)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 午:09︰00-12︰00;中 午:12︰00-13︰30(值班窗口开放);下 午:13︰30-17︰30(16:30停止取号)。

3、大光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大光路49号)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 午:09︰00-12︰00(11︰00停止取号);下 午:13︰30-17︰30(16︰30停止取号)。

4、中央门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龙蟠路9号)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 午:09︰00-12︰00(11︰00停止取号);下 午:13︰30-17︰30(16︰30停止取号)。

最后补充一个极端情况,例如购房证明快要过期,已经交到开发商处等开盘,又恰巧在开盘日购房证明过期,会因此失去购房资格吗?

不动产交易咨询中心给予的答复是,在购房证明过期日,立即到房管局来重新开具。

“如果开发商想卖房子给购房者,而恰巧购房者的购房证明快到期,那么开发商一定会把证明返还给购房者,提醒其早些重新办理,如果开发商不想卖,那么购房证明一旦过期,则会被取消购房资格。”某房产业内人员表示。

小贴士:

购房者应妥善保存购房证明,购房证明有效期为180天,有效期内不得重复开具;

购房证明如过期,可重新申请开具,在重新申请时应交回原购房证明原件;

购房证明如有遗失,须到原办理窗口办理遗失声明手续,在南京市不动产登记网刊发遗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方可重新开具;

原开具的购房证明不得用于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