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南房在线>  正文

手机看新闻

南京明确住房维修金首交标准

南房在线2017-07-31 11:05:59

7月28日,记者从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了解到,业主按规定首次交存的维修资金标准确定:六层及以下的多层商品住宅、非住宅(含储藏室、营业性车库、车位等)75元/平方米;七层及以上的高层(配备电梯的多层)商品住宅、非住宅120元/平方米。根据规定,南京将根据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公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交存标准。

交存标准

六层以下75元/m2,7层以上120元/m2

今年6月,南京市政府出台《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纳的情况。其中明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纳的范围包括:业主按规定首次交存的维修资金;建设单位交存的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维修资金的分户利息;业主续交的维修资金,等等。

7月28日,南京市房产局发布通知,明确了南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交存标准。记者了解到,通知明确表示,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并结合南京市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确定首期交存标准:

多层商品住宅、非住宅(含储藏室、营业性车库、车位等)75元/平方米;商品房、房改房以外的50元/平方米(注:多层住宅是指地上结构层数为六层以下(含)的建筑);

高层(配备电梯的多层)商品住宅、非住宅120元/平方米;商品房、房改房以外的90元/平方米(注:高层住宅是指地上结构层数为七层以上(含)的建筑)。

此外,南京市住宅电梯、消防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也公布,这是有建设单位来交存的,其中多层(配备电梯)住宅(含营业性车库、车位等)16元/平方米;高层住宅18元/平方米。

根据两个通知,南京将根据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公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交存标准,以及适时调整并发布电梯、消防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通知自7月1日起实施,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参照执行。

申请主体 业委会、物管及授权的业主等

南京市房产局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申请主体、使用流程等内容。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为维修资金使用的申请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未履行申请人职责,以及业主委员会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情况,经属地街道确认后,受相关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或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可以按顺位依次成为申请人。

如果小区公共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等出现问题,申请人负责按相应程序如实提交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资料,负责维修工程质量、进度及资金监管,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申请人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相关事项。

在申请流程中明确又区分了一般单项维修申请程序、应急维修申请程序,以及房改房维修资金申请程序。具体来看:

一般单项维修工程在8000元(含)以上的,申请人应当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造价进行审核;一般单项维修工程在20万元(含)以上的,应当聘请监理公司实施监理;一般单项维修工程造价在50万元(含)以上的,应当采取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应急单项维修工程在5000元(含)以上的,申请人应当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造价进行审核;应急单项维修工程在20万元(含)以上的,应当聘请监理公司实施监理。

如果维修项目只涉及房改房的,向市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申请;涉及房改房、商品房等多产权性质的,向房屋所在区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申请;涉及多家房改售房单位的,可委托申请。

如何监管 有人挪用,要行政追回并予处罚

对于维修资金使用监管,通知也作了明确要求,各区主管部门应做好维修资金使用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严格资金拨付手续,监督资金申请程序的完善。同时指出,各区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受理系统”受理使用申请业务,并严格按规定时限予以办结,一般使用为5个工作日,应急使用为2个工作日。

与此同时,市级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案件抽查、季度检查、年度考核,每季度维修资金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各区人民政府,并将各区维修资金使用受理、审批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通告。如果出现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各区主管部门应当通过行政监管手段追回,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此外,如果资金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