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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亲属间房产赠与和买卖哪个更划算?

南房在线2018-04-09 15:33:52

李先生在上海一套8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属于家庭一套住房,交易至今已满5年时间;房产证上有孩子的名字,如今孩子年龄大了要结婚买房,现在想把房产证上孩子的名字去掉,是否属于赠与?需要付手续费吗?如果等同于买卖,税费如何计算?赠与和买卖哪个更划算?


李先生儿子的名字在房产权证上,现在需要购买新房,也算作是二套房。购买二套房的税费肯定比购买套房的税费高,李先生想把儿子的名字去掉,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种方式是房屋买卖的形式,儿子作为卖家将自己的份额出售给作为买家的父母。

第二种方式是赠与,儿子作为赠与人将自己的房产份额赠给受赠人,也就是父母。

假设李先生的住房为普通住房,普通住房的标准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33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20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160万元/套。

那么,李先生与儿子办理房产赠与手续需要缴纳多少税费?

1、受赠人契税3%。假设李先生的房子160万,契税:160万*三分之一份额*3%,大概为16000元左右。

2、公证费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不低于200元。丁先生大概需要付10600多元。

3、营业税 0。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相应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也暂免。

4、个人所得税 0。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条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因此,无偿赠与普通住房的父母、儿子双方均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税费和公证费用,丁先生需要缴纳26000多元。

如果是李先生和儿子之间进行房屋买卖,需要缴纳的税费又是怎样呢?即儿子作为上家出售自己的房产份额,父母作为下家购买儿子的份额。

卖家税费包括:

1、营业税0。因为李先生的房子购买已经满5年。

2、个人所得税:总价*1%(家庭住房免征)或净利润*20%(需提供原购房发票、原购房合同、契税单)两者二选一,择低缴纳。李先生的房子是一套住房,个税为0;

3、交易手续费:2.5×建筑面积。2.5*95=237.5元;4、印花税:0.05%,万分之五,即260元。

买家的税费包括:

1、契税1%(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或1.5%(90-140平方米)或3%(二套房),李先生的房子95平方米应该缴纳1.5%的契税,即8000元 ;

2、交易手续费2.5×建筑面积;237.5元;

3、登记费80元;4、抵押登记费(如有贷款),0元;5、配图费25元;6、印花税:0.05%,万分之五,即260元。

综上税费,如果采用买卖的方式,李先生一家三口需要支付的税费大约为9100元左右,

计算下来买卖比赠与划算。而且,如果赠与的话,父母的房子将来再次交易时会有20%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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