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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西安,今天上海,二手房要变天?!

地产下半场2021-07-10 21:06:04

 
昨天,即2021年7月8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
 
我们再看一下西安的通知内容:
 
一、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以住宅小区为单位,充分参考二手住房网签成交价格、评估价格等因素,经调查分析,形成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在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不得以“”“学位房”等名义炒作房价,不得诱导小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
 
三、涉及二手房交易各环节的有关机构要将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作为参考依据,引导二手住房理性交易,稳定市场预期。
 
四、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要对已挂牌房源开展自查,下架价格虚高的二手住房房源。各区住建局、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要对辖区房源挂牌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对于不按规定执行的,抄报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在西安发布《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的同一天,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也联合发布文件,其中提到:发布的房源信息不得出现“”“学位房”字样以及“”“”等夸张极限类内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今天,上海市房管局又召开全市规范二手住房房源挂牌管理会议,坚持“房住不炒”,落实“沪十条”“沪七条”关于规范二手住房价格等信息发布行为要求。上海市相关交易管理部门将以市场真实价格为依据,对每套房源进行核验,没有通过价格核验的房源不得对外发布。
 
上海市房管局强调,对诱导虚高价格挂牌、哄抬房价、借机炒作、扰乱市场等行为,将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暂停网签等措施予以严肃查处
 
两座城市相继发布规范二手房市场的文件,看来国家对二手房市场的管控将越来越严。
 

 
其实早在2021年2月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就曾发布《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提出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以住宅小区为区域网格单元,发布全市3595个住宅小区二手房成交参考价。
 
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在调查分析基础上,形成全市住宅小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定期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等网络平台发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受此影响,2021年上半年,深圳二手房成交持续走低,已连续3个月成交量低于5000套,6月更是跌破3000套。
 
不但成交量低迷,价格方面,近日,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5月深圳市二手房价格指数环比下滑0.1个百分点,这是自2019年7月以来深圳市二手房价格指数首次下滑。
 

 
也不只是深圳、上海、西安发布规范二手房的相关政策,成都等城市也有相关政策发布。
 
5月28日,成都也建立了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成都市城市建设发展研究院利用大数据手段,经调查分析,形成我市区域板块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并在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等网络平台发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不知道未来还有多少城市会跟进这种政策,而如果陆续有城市跟进,长期来看对市场的影响必将是巨大的,毕竟,投资的房产最终都要在二手房市场流通,如果二手房市场严控规范起来,设定参考价格,长此以往,对新房市场也必然带来连锁反应。试想,新房到了二手房市场,价格上不去,还有什么投资持有的价值?一些二手房业主卖不上价,又如何有动力购买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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