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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高淳“十四五”规划流出!7大重点板块、7幅地块全曝光!毛坯限价1W+

好房在线2021-09-23 01:23:19

今日下午,高淳区“十四五”规划发展研讨会召开!会上不仅公布了高淳国土空间规划及重点片区规划,还曝光了7幅重磅地块!其中6幅宅地将在三批次集中挂牌,用地面积39.71公顷,毛坯限价普遍在1.1W+

高淳“十四五”规划看点

1、高淳区位于苏皖交界区域,是宁杭生态经济带和宁宣黄成长带上的重要节点、南京都市圈南向辐射的战略门户、南京提升首位度的南部增长极。2020年末,全区常住人口42.92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1.41%。

2、发展定位:一城一区一支点,即现代活力新副城,美丽南京示范区,创新名城南部支点,发展目标为现代产业集聚区、生态文明标杆区、城乡统筹示范区、幸福和谐先导区。

3、空间格局:东西田园、中部副城、两湖串连、城乡融合

形成“1+5+X”的“副城-新市镇-新社区”的三级城镇等级结构体系。

南部副城(高淳中心城区):包括老城区、开发区、城北商务区、南京高职园、滨湖新城及高铁新城。
新市镇(5个镇区):漆桥、阳江、砖墙、东、桠溪。
新社区:包括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和其他一般类,共计386个。

4、十四五发展计划:

大力实施生态立区、创新兴区、产业强区、特色富区战略,加快建设山清水秀、全域生态的美丽高淳,加快建设创新引领、开放融合的活力高淳,加快建设产业集聚、高效发展的繁荣高淳,加快建设共同富裕、和谐均衡的幸福高淳。

5、构建“一核,一环,两带,三节点,六大链”的产业空间布局。

同时落后产能企业关停整治,外迁并否决污染项目,推动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高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集聚发展。

6、高淳的高铁高速网络打通后将形成“30-40-60-90通勤圈”:30到南京主城,40到黄山,60到杭州,90到上海。

7、重点推进南京南部副城七大特色功能板块:经济开发区、南京高职园、国际慢城、国家现代农业园、滨湖新城、通航产业园、高铁新城。

经济开发区

南京高职园

国际慢城

国家现代农业园

滨湖新城

通航产业园

高铁新城

本次研讨会现场还公布了7幅重磅地块!其中6幅涉宅地块将在三批次进行挂牌,分布于老城区、开发区、南高园,总用地面积44.47公顷!另有姜家汶溪片区地块,位于高淳城北商务区,用地面积近300亩

宁高新通道以东、潜心东路以北(南高园南)地块

南高园板块·宁高新通道以东、潜心东路以北(南高园南)地块。其中,A地块用地面积23172㎡,用地性质为Bb商办混合用地,容积率3.0,建筑高度≤40m,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B地块用地面积48830㎡,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1.0<容积率≤1.8,12m≤建筑高度≤35m,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起拍总价4.31亿元,毛坯房销售限价11750元/㎡。

地块示意图
宁高新通道以东、潜心东路以北(南高园南)地块规划设计指标说明
(1)B地块商业办公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商业办公用房应独立占地,集中设置,沿街住宅不得设置住宅底层商业门面房。
(2)B地块内自持租赁性住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计容面积的35%,A地块内可配建不大于地上商办建筑面积20%的酒店式公寓。
(3)A地块需配建1处公厕,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24对外开放,独立设置出入口。
(4)规划建筑应符合高职院整体建筑风貌,并须结合周边地块建筑共同塑造良好的天际轮廓线。建筑立面材料应节能环保,公共建筑外墙材质应采用石材、玻璃、金属板等,其中玻璃幕墙在外立面所占比例不宜大于60%。
(5)沿城市主次干道布置的住宅建筑立面应公建化处理,一律不得设置室外衣物晾晒设施。
(6)新建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采用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其中商办部分宜采用二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倡导光伏瓦、光伏幕墙等建材型光伏技术。
(7)A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70%,面源污染削减率不小于50%;B地块年径总量控制率不小于84%,面源污染削减率不小于59%。

宁高新通道以东、恒心路以南(南高园北)地块

南高园板块·宁高新通道以东、恒心路以南(南高园北)地块。其中,A地块用地面积19672㎡,用地性质为Bb商办混合用地,容积率3.5,建筑高度≤60m,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B地块用地面积37004㎡,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1.0<容积率≤1.8,12m≤建筑高度≤35m,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起拍总价3.53亿元,毛坯房销售限价11750元/㎡。

地块示意图

宁高新通道以东、恒心路以南(南高园北)地块规划设计指标说明

(1)B地块商业办公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商业办公用房应独立占地、集中设置,沿街住宅不得设置住宅底层商业门面房。

(2)地块应分别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的快件服务用房。

(3)地下可建设用地面积:68075平方米。住宅类地下空间开发深度按地下0-15米进行控制;商业、公共服务类等建筑地下开发深度按0-40米进行控制。

(4)规划建筑应符合高职院整体建筑风貌,并须结合周边地块建筑共同塑造良好的天际轮廓线。A地块需注意与周围建筑高度和体量相呼应。地块内地上建筑立面应公建化处理,建筑立面材料应节能环保,公共建筑外墙材质应采用石材玻璃、金属板等,其中玻璃幕墙在外立面所占比例不宜大于60%。

(5)沿城市主次干道布置的住宅建筑立面应公建化处理,一律不得设置室外衣物晾晒设施。

(6)新建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采用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7)A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70%,面源污染削减率不小于50%;B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84%,面源污染削减率不小于59%。

太安路以西、北岭路以南(太安圩南)地块

老城区板块·太安路以西、北岭路以南(太安圩南)地块。总用地面积35608㎡,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1.0<容积率≤1.8,12m≤建筑高度≤24m,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起拍总价2.09亿元,毛坯房销售限价13500元/㎡。

地块示意图

太安路以西、北岭路以南(太安圩南)地块规划设计指标说明

(1)沿北岭路一侧住宅建筑高度可局部突破至35米,其中住宅建筑高度需大于12米。

(2)地块如需配套商业设施,应独立占地、集中设置,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

(3)规划居住用地应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4)应配建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的快件服务用房

(5)应当按照住宅套数设置信报箱,每套住宅设置一个信报箱格口。

(6)沿城市主次干道布置的住宅建筑立面应公建化处理,一律不得设置室外衣物晾晒设施。

(7)新建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采用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8)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80%,面源污染削减率不小于50%

太安路以西、北岭路以北(太安圩北)地块

太安圩板块·太安路以西、北岭路以北(太安圩北)地块。总用地面积85907㎡,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1.0<容积率≤2.2,12m≤建筑高度≤60m,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起拍总价5.77亿元,毛坯房销售限价13500元/㎡。

地块示意图

太安路以西、北岭路以北(太安圩北)地块规划设计指标说明

(1)地块如需配套商业设施应独立占地集中设置,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

(2)规划居住用地应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3)应配建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的快件服务用房。

(4)应当按照住宅套数设置信报箱,每套住宅设置一个信报箱格口。

(5)地下可建设用地面积:85907平方米。住宅类地下空间开发深度按地下0-15米进行控制。

(6)沿城市主次干道布置的住宅建筑立面应公建化处理,一律不得设置室外衣物晾晒设施

(7)新建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采用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8)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80%,面源污染削减率不小于50%。

柳园南路以南、双湖路以东(南师附中周边A)地块

开发区板块·柳园南路以南、双湖路以东(南师附中周边A)地块。总用地面积79594㎡,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1.0<容积率≤2.0,12m≤建筑高度≤60m,建筑密度≤22%,绿地率≥30%。起拍总价6.05亿元,毛坯房销售限价13940元/㎡。

地块示意图

柳园南路以南、双湖路以东(南师附中周边A)地块规划设计指标说明

(1)沿双湖路一侧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5米。

(2)地块内商业办公建筑面积不超过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商业办公用房应集中布置,沿街住宅不得设置住宅底层商业门面房。

(3)规划居住用地应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4)应配建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的快件服务用房。

(5)应当按照住宅套数设置信报箱,每套住宅设置一个信报箱格口。

(6)地下可建设用地面积:79776平方米。住宅类地下空间开发深度按地下0-15米进行控制。

(7)沿城市主次干道布置的住宅建筑立面应公建化处理,一律不得设置室外衣物晾晒设施。

(8)新建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采用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9)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80%,面源污染削减率不小于50%。

茅山路以南、双湖路以东(南师附中周边C)地块

开发区板块·茅山路以南、双湖路以东(南师附中周边C)地块其中,A地块用地面积110218㎡,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1.0<容积率≤2.012m≤建筑高度≤60m,建筑密度22%,绿地率≥30%。B地块用地面积4822㎡,用地性质为Rc基层社区中心,容积率≤2.0,12m≤建筑高度≤24m,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起拍总价9.2亿元,毛坯房销售限价13940元/㎡。

地块示意图

茅山路以南、双湖路以东(南师附中周边C)地块规划设计指标说明

(1)沿双湖路、芜太公路一侧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5米。

(2)受让方须在地块西北角代建一处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2840平方米的基层社区中心,用地面积不少于4800平方米。基层社区中心需包含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室、体育活动站、基层党群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居家养老服务站公厕、垃圾收集站(环卫作息场)等。

(3)地块内商业办公建筑面积不超过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沿街住宅不得设置住宅底层商业门面房,商业办公用房应结合基层社区中心设置。

(4)地下可建设用地面积:115453平方米。住宅类地下空间开发深度按地下0-15米进行控制。

(5)南侧芜太公路、西侧双湖路为城市窗口展示界面,规划建筑须结合周边地块建筑共同塑造良好的天际轮廓线。住宅建筑高度应注重渐次变化,形成丰富美观的空间群体关系,具体以区规委会审定方案为准。

(6)沿城市主次干道布置的住宅建筑立面应公建化处理,一律不得设置室外衣物晾晒设施。

(7)新建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采用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8)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80%,面源污染削减率不小于50%。

姜家汶溪片区地块

姜家汶溪片区地块位于淳溪街道芜太路以北、丹阳湖北路以东。共4幅宅地,用地面积近300亩。

地块示意图

姜家汶溪片区地块规划设计指标说明

姜家汶溪片区(地块1):

姜家汶溪片区(地块2):

姜家汶溪片区(地块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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