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地产红榜>  正文

手机看新闻

南京发布房票安置政策,免征契税、最高10%购房奖励

地产红榜2023-03-18 00:31:15来自北京市

从南京市建委会获悉,《南京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屋安置暂行办法》正式公开,该政策将于 4 月 18 日施行。当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房票票面金额时,新购房屋将免征契税,还可享受最高10%购房奖励。

该《暂行办法》明确了房票安置的适用范围、使用规则、奖励政策等。房票结算金额为房票票面金额 + 购房奖励,用于购买房屋。其中,票面金额仅包含被征收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不包含室内装修搬迁奖励费及各类补助费等相关费用。房票由各区房屋征收部门制定核发,注明了征收项目名称、协议编号、被征收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金额、开具日期、使用规则等内容。房票仅能用于买新房,不能转让、赠与、套现、抵押,只能被征收人自己或者配偶、父母、子女用。

需要注意的是,房票只能用于被征收人自行购买安置房或商品房,不予兑换现金。房票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为 12 个月,被征收人应在有效期内购房逾期未选购房屋的,房票自动失效。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房票票面金额的,新购房屋免征契税,房票余额可以向区房屋征收部门申请现金兑付。期限届满未实际使用的,房票金额不计息,具体征收补偿按照原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执行。

房票安置是货币安置的一种。简单来说,某人的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被征收,他可以自愿选择房票安置的方式,政府将被征收房屋补偿的钱以房票的形式出具给他,再到实行房票安置的区域里自行选择购买安置房或者商品房。此外,房票安置并不是必须选择,被征收人,仍可自由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