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兴化市最新发布了一项优化调整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根据这项政策,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的职工在兴化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将纯商业性住房贷款全部或部分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这意味着更多的人可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益。
同时,新政策还放宽了商转公贷款的办理条件。职工在购房时如果有尚未还清但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这一政策的出台将使更多的购房者受益,能够更灵活地选择使用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
为了办理商转公贷款,异地缴存职工需要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这一举措将给异地缴存职工带来更多的便利,使其能够更方便地办理商转公贷款手续。
总的来说,兴化市的这项新政策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便利。无论是扩大商转公贷款的办理对象,还是放宽办理条件,都将给购房者带来更多的利益和便利。这一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兴化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