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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苏省发展规划条例》11月1日施行啦!

南京房小知2024-08-01 10:11:10来自北京市
新版《江苏省发展规划条例》将在11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修订条例旨在适应新的形势和需求,推动统一规划体系的建设,强化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条例对江苏省各类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新版《江苏省发展规划条例》将在11月1日正式施行。这次修订主要是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求,加快推动统一规划体系的建设,更好地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这次修订的《条例》,目的是为了规范和保障江苏省的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

《条例》共分六章三十六条,详细规定了江苏省的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对象与内容、编制与批准、实施与监督、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在中央深化规划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江苏省成为第一个修改相关法规的省份。《条例》虽然沿用了旧名称,但其适用范围和相关概念有了较大的变化。它明确了发展规划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并对经济社会发展功能区的参照适用范围作出了规定。

《条例》指出,江苏省将构建统一的规划体系,更好地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增强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实施支撑作用。省级发展规划处于该规划体系的最上位,是其他各级和各类规划的依据。条例还规定了不同类型规划的编制与批准程序,强调各级人民政府需制定年度计划,落实发展目标和任务,建立规划之间的协调机制,确保规划实施期间的矛盾冲突能够被合理解决。

此次《江苏省发展规划条例》的修订和实施,无疑是为了更好地适应新的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推动全省的统一规划体系建设。条例明确了发展规划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其作为各项工作的战略指南。通过细化不同类型规划的编制和批准程序,可以更有效地提高规划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确保各项规划的高效实施。同时,条例对规划之间的协调机制也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冲突。总体来看,《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将有助于提升江苏省的规划管理水平,为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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