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物价局限制房价完全合法,任志强胡扯淡
文/ 南京青衣墨子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小军
最近,南京楼市非常喧哗,从左邻右里的2涨价1200元/平米的闹剧开始,南京市物价局被的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进而接替了房产局、土地局、税务局等部门正式担负起解决楼市高烧的工作。
物价局反应非常迅速,制定措施也很有一套。数天内就整理出台了一项相当有效的整治方案----被外界称为“只能跌,不能涨”政策。借用行话:也许由于时间关系,这个政策里还有不少细节未能尽善,还有步骤没有明确,但细看政策可以说初衷是维护楼市健康发展出发的,切实想要保护广大购房者的利益。这一政策无论在速度上还是方针上,毫无疑问是击中了绝大多数不规矩的开发商的要害,捂盘炒作、肆意定价、甚至哄抬房价的开发商坐不住了。明里暗里波涛汹涌,指责、漫骂……各种攻击手法不一而足。不过,南京的大部分开发商都基本按照物价局的要求开始蜗牛般的行动起来了,毕竟主管部门的政策是带有强烈的政府色彩的。
延伸阅读:
虽然南京的开发商还没有一步到位地执行物价局规定,但噤若寒蝉般的抵触也算是默认了政策。倒是远在北京的任志强坐不住了,也许是害怕蝴蝶效应吧,这个一向以“理论厚实”的开发商终于向南京物价局开炮。估计任志强是翻阅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因为他搬出了第十七条,不过他很不厚道,只引用了十七条的一半“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并以此直接攻击南京市物价局,口口声声要政府依法行政,不能行政干预市场经济。不仅可笑,更是荒谬,请问任先生,你为什么故意隐藏了该条后半部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志强的企业大多在北京开发住宅,相信他应该了解《北京市商品房销售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这个办法和《江苏省商品房价格管理规定》,〈南京市商品房作价办法〉等都规定了除了高档商品房及非商品住宅外的一切商品房执行政府指导价格,也就是说价格必须由物价局进行审核备案。就此,南京市物价局最近的管理措施哪里有问题?完全是依法行政!
南京市物价局最近制定关于商品房销售价格管理的政策在是第1个吃螃蟹的,也是第1个接过房产局、土地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工作的政府部门,这是他们的职责所在,岂能由得任志强这般诽谤?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