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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成公务员福利分房? 多地现违规操作

中国广播网  2013-06-25 02:00

[摘要] 据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报道,京城媒体报道,在北京东四环大郊亭东南角一个名为“广华新城”的在建经济适用房项目,被曝定向销售给中央部委和中石化等央企,而未来其售价可能只在1万元/平方米左右,但是现在,这一区域商品房价已经达到5万元/平方米。

郑州市仅1/3经适房供市民公开选购其余流入暗渠

郑州市房管局提供的数字显示,2005年至2009年间,开发商上交至郑州市经适房管理中心供市民公开选购的经适房房源,仅占总房源的1/3,其余的都流入“暗渠”。

据调查,流失的房源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项目在繁琐的审批过程中,职能部门为了部门利益强留房源;二是开发企业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为便于疏通各种关系以及照顾自身社会关系,自行预留部分房源;三是管理部门个别工作人员在履行行政审批职能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房源。

青岛市各级机关向公务员违规分房经适房成福利房

提起青岛市长沙小区,当地人都称之为“公务员小区”,因为这个经适房项目入住的都是青岛市各政府部门的公务员。其中的住户、青岛某机关公务员李先生告诉记者,青岛市公务员定向的经适房项目有好几个。

记者了解到,除了市级机关公务员有这种“福利分房”外,青岛市各个区市也都有面向辖区范围内公务员的经适房项目。而青岛市2013年经济适用房申请政策规定,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显然,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并不符合这一政策要求。

深圳海关为员工福利分房20万买入转手卖400多万

今年5月,有媒体爆出,深圳海关“为解决员工住房难问题”而修建的福利房——深圳海馨苑,不断有房源放租,并已有出售或准备出售房屋套现的案例。

2009年海关员工只需要以20-60万不等的价格,就可以买到过百平方的福利房。但是现在公然以450万的价格叫卖,有人就说这明明就是特权房嘛。

穿着保障性住房外衣的定向商品房是如何被批准建成的呢?我们也采访了一位从事地产业的李先生。

李先生:开发商参与保障房可能有两种途径;一种途径是直接参与保障性地块的投标和建设,这个地带拿出来之前,政府就已经把它设定为保障房的用地。另一种方式,现在在北京也比较流行,在商品住宅的竞投过程中,政府会设定一定的价格上限,当价格超过上限时,会要求竞标参与方来竞投保障房的面积,最终以竞标面积多者取得土地。之后,开发商就要承担建设,并移交保障房的责任。

开发商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实际上只承担待建和移交的功能。

李先生:开发商建成之后,提交给政府,关于后期的处理,都是由政府的主管部门来决定,包括分配方式和最终的价格。

2007年,国务院下发了24号文件,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在这之后各地加大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尤其是在2010年以来,中国开始了历史上规模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但是数量庞大的保障性住房在拔地而起,随之而来的是各种质疑。

来自万博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米瑞蓉曾经发过这样的一条微博。他说一直都不太理解,这几年总共建了2000多万套的保障性住房。按照每套三人来计算的话,也应该是汇集了6000多万人,按城市人口6亿来算,也算是应该解决了1/6的低收入人群。但是结果会是怎样的呢?

为什么经济适用房会成为所谓保障部分人的利益的“福利房”呢?背后深层的原因又是什么?

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程晟介绍,2008年以前,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很多三四线城市有企业自己集资造房然后分配给自己的情况。后来保障性住房分成了两种类型,一种是出租型的,一种是出售性的。出售型的以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为主,这方面相应的有所约束,有所下降。

程晟:将经济适用房定向出售给机关公务员或大企业员工,原则上没法这样操作。除非这个房子是企业自己造的,但是前提需要弄清楚,土地获得的方式,是政府划拨的,还是自己通过市场购买的。如果是市场购买的,属于企业自身行为。如果是通过政府划拨的,这个应该属于公共利益,应该面向所有的应该受到保障的人。按照公平的轮候制度去分配,而不应该专门分配给某些因为垄断资源的人去,这个是不合理的。

程晟说,政策层面上,单位或企业不允许单独拿到一块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原则上按照保障性住房的制度要求,即使是单位在自有的土地上去做,多半都应该是租赁性的住房,而不应该是能够让他进行获利的可交易的房产。

程晟:大城市因为人口多,需求层面会非常大,房价有升幅的空间,大家就会想办法获得这种房子,争取获得未来5年之后的,等于说变成一种致富的工具。

如何来解决这个问题,各方采取了一些措施。

武汉市暂停发放经适房资格证申请工作暂停受理

从今年6月3日开始,湖北省武汉市暂停发放经适房资格证,申请工作也在全市暂停受理。

伴随着分配制度的不完善和多种漏洞,“经适房”饱受诟病和争议。经济适用房陆续爆出“六连号”事件、郑州经济适用房规划用地违规建起小别墅、重庆经济适用房购房者买房不住违规出租,甚至出现开着宝马住经适房的奇怪现象……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员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张东看来,各地经济适用房丑闻频出归于经适房当初设计的先天不足和后天的操作不当。

张东:个方面是它的先天不足,第二个部分就是我们在执行操作过程当中的失误。先天不足主要归结起来,在于它的边界模糊。所谓的边界就是,它与商品房这边的边界不是很清楚,另外一部分是它与福利性保障性住房这边的边界也不是很清楚,所以就导致了这样一种边界不是很清晰的产品出现。就带来了很多后来麻烦的事情。另外一方面就是后天的操作。我们在后天的执行操作过程中也有一些失误,就是管理上没有跟上。

经济适用房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处发展起来,走到2007年时,遭到了多方质疑。在历经了20年以后,经济适用房适时退市,取而代之的是公租房和廉租房。如何避免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重蹈经适房覆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张东说,这的确是政府在规划时重点考虑的问题。

张东:我个人的观点是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要使住房保障更公平更有效的话,一个前提就是尽量划清市场边界,市场是做市场的事,非市场做保障就做保障的事.我觉得就是通过普通商品房来解决,90平米以下的甚至可以70平米以下的,普通商品房可以再做一些。普通商品房这一块,一个是量上供给,一个是价格要稳住。(湖北之声记者李一凡)

郑州市开始全面推行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三房合一”的住房保障管理新机制,停止建设廉租房、经适房。

今年1月1日起郑州市全面推行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三房合一”住房保障管理新机制,停止新的项目选址,建设廉租房、经适房,新建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已建和在建的廉租房统称为公租房。此前郑州市房管局规划和住房保障处处长冯荣智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三房合一”新模式的实施,体现公平公正的住房保障原则。

6月19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再次降低公租房的申请门槛,扩大保障覆盖范围。月收入多少不再作为申请公租房的硬性前提条件,仅做租金补贴的依据。此前,郑州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对收入的限制,即只有月收入在低保6倍(2280元)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市民才能申请公租房,很多外来务工人员因此被排除在外。从7月1日起,收入不再成为申请公租房的“绊脚石”。据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准入管理科副科长张志广介绍,收入标准限制取消后,意味着郑州市住房保障政策将会惠及到更多的城市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等住房困难群体。通过这一政策的实施,郑州市实施用工备案的80万人中的住房困难人员都将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程晟认为,在一些热点城市,比如说房价上涨快的城市,一定时期内经济适用房,或者是叫共有产权房、或者限价商品房,还有存在的必要,这跟政府的财力保障力度有关,有更多的人涌入这些城市,都要保障的话,难度非常大。但是前提是要把可销售的经济适用房,或者限价商品房锁定在一个范围之内,它进入的人群也必须要符合标准,买卖也不允许跟市场混合在一起。

中国之声观察员朱煦:经济适用房从头到尾就是一个怪胎

朱煦:经济适用房是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是解决相对困难的人群有房住,但是经济适用房,它解决的是有房卖。注意“有房住”和“有房卖”这是完全两个概念。第二,经济适用房小房型非常之少,而大房型非常之多,还有复式的经济适用房,都买不起房了,怎么能去买那么大的房子呢?第三,本来低收入人群没有能力买房,但又非让他把产权买下来,本身就增加了压力,所以说经济适用房从头到尾就是一个怪胎。

这个怪胎现在还被大家利用,向福利分房方向流动。

名词解释

所谓“经适房”,即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

根据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明文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因此,大多数公务员是不能享受“经适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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