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房子过户成功,买卖做成,当房产中介的才有钱赚,可本案中的中介公司在已经让买卖双方签下《房产居间合同》,撮合成功后,却突然极力主张卖房人毁约,这已经够雷人的了,更离奇的是,卖房人居然答应了,而究其原因,其实很简单:房价涨了。
房子过户成功,买卖做成,当房产中介的才有钱赚,可本案中的中介公司在已经让买卖双方签下《房产居间合同》,撮合成功后,却突然极力主张卖房人毁约,这已经够雷人的了,更离奇的是,卖房人居然答应了,而究其原因,其实很简单:房价涨了。
老张手中有一套向开发商购买的商品房,尚未领取产权证,因为手中另有住房,老张就想卖掉房产兑现,今年3月,他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了卖房信息。表示愿意以净得68万元的条件卖掉这套房产。当地的一家房产中介在看到这条信息后,因为手中存在对该小区住房有购买欲望的客户,中介的工作人员遂通过电话和老张取得了联系。
在中介的撮合下,老张和买房人李某很快签订了《房产居间合同》,李某随即支付了定金2万元。应该说这桩买卖做得挺顺利,只要签订了居间合同,就算最终房产没有过户,中介公司的1万元中介费也是稳拿的。据老张说,过了半个月,中介公司突然告诉他,房价涨了,他的房子此时能以净得75万元的条件出手,就算和李某毁约,双倍返还2万元定金加上1万元中介费,也就是损失3万元,老张还能多赚4万元。
二次被毁约
在利益的驱使下,老张选择和李某毁约,之后又很快和另一个买房人赵某签订了《房屋居间合同》,双方约定的过户时间为2010年5月上旬。谁知人算不如天算,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到了约定过户的日子老张却拿不出房产证,买家赵某遂抓住机会,根据合约条款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老张按照合同约定返还首付款,赔偿违约金1.8万元及中介费用1.2万元。
理在人家手里,老张是有苦说不出,只得退完首付款又赔付损失。折腾了两次,房子非但没卖出去生钱,反而倒贴出去赔了6万,这口气实在难平,老张随即将鼓动他毁约的房产中介告上了六合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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