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江宁区继南京2月3日发布二号文件之后,率先出手,推出17条新政,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
其中,第七条举措为“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涉及落实契税补贴、推行房票安置、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加快区域内规划落地等重要内容。这是继江苏发布1号文件及南京发布2号文件之后,南京首个区域响应号召发布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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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晚上,南京官方发布重要政策《江宁区推动经济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多方面力挺房地产,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重点提示:
1、制定分区阶段性住房购买契税补贴优惠实施细则并落地实施。
2、试点推行房票安置工作,推动征收安置与商品房去库存有效结合。
3、进一步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完善商业银行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举措。
4、筹建“房源超市”,组织开展专场房展会,按月组织住房旺消费活动。
5、研究金融机构专项激励政策,用好用足金融支持房地产16条措施。
6、加大规划利好宣传,加快推进教育、交通资源规划建设落地,提升区域竞争力。
7、落实“招大引强”工作要求吸引优质企业参与市场开发建设。
有媒体评论,江宁区发布的17条政策是2月3日,南京市发改委发布《南京市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区属落地版。
1、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的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3、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减轻居民首付资金周转压力。4、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基础上,适当拓宽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渠道。5、用足用好金融支持房地产16条措施,鼓励商业银行加大配套贷款力度。保持房地产金融平稳有序。6、优化预售资金监管,保障资金专用于项目建设,确保预售楼盘如期交付。完善商业银行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举措,有效提升企业资金运用效率。可以看到,昨晚江宁发布的17项政策中关于房票安置政策与南京2号文件中提及“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基础上,适当拓宽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政策”,有着存在部分重叠的地方。关于昨晚江宁17条新政,再提房票安置政策,其实早有前因!早在今年1月初,在江宁区重大产业项目开工活动上,发布过《江宁区拼经济促发展若干措施》。
在“强化潜力激活拼消费”这一项中,江宁区明确提出:促进居住消费健康发展,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积极探索“房票安置”路径,有效拉动商品住宅库存去化。随后,1月20日,南京市建委公布《南京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暂行办法》。文件显示,本办法适用于主城六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江北新区和新五区可参照执行。这也就意味着,房票安置办法将在南京全市推行。基于此,江宁区的房票安置政策将在2023年正式进行试点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