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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都市圈购房新政:镇江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规则

南京房小知2024-06-20 14:59:20来自北京市

摘要:

【南京都市圈购房新政:镇江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规则】网友关注:江苏镇江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南京都市圈内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作出调整。新政取消了购房所在地与户籍地或缴存地相一致的限定,以及领取不动产权证后才能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要求。镇江市缴存职工购房行为真实,取得销售备案合同后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网友关注:江苏镇江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

正文:

近日,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一则重要通知,涉及在“南京都市圈”范围内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新规定。新政的出台,主要目的是为了响应江苏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构建宜居的“南京都市圈”环境。具体调整包括两个方面:取消了购房所在地与户籍地或缴存地相一致的要求,这意味着即使购房地与户籍地或缴存地不一致,购房者也可以顺利使用住房公积金;同时,取消了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限制,这无疑简化了手续,加快了公积金使用的进程。

小编认为,这些调整对于在南京都市圈范围内购房的职工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尤其是在购房成本不断增加的大背景下,公积金的灵活使用将大大缓解购房者的经济压力。此外,这些措施不仅有利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还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当然,新政也明确了如果购房行为发生变更,提取的公积金需要重新缴回账户,这一点对于规范公积金使用、防止违规操作有着重要意义。整体来看,这些调整措施显得更加人性化和灵活,有助于提升购房者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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