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lse { ewmInnerhtml += '';} var titleInnerhtml = '
手机看新闻
';$('.ewmflag').html(ewmInnerhtml);$('.titleflag').html(titleInnerhtml);} else { var ewmInnerhtml = '直播看房
';$('.ewmflag').html(ewmInnerhtml);$('.titleflag').html(titleInnerhtml);} });手机看新闻
[摘要] 提要:南京住宅维修资金的管理或将发生重大调整,由此前按照房价的2%到3%缴纳,变为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6%到7%缴纳,明确了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共用或共有设施经营所得收益的70%属于维修资金范畴。
南京住宅维修资金的管理或将发生重大调整,由此前按照房价的2%到3%缴纳,变为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6%到7%缴纳,明确了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共用或共有设施经营所得的70%属于维修资金范畴。《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即日起公开征集意见,市民可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11月2日反馈,电子邮箱:nanjingwuye@163.com;电话:84702931转分机4;传真:83115573。
1、下列资金列入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规定首次交存的维修资金;(二)建设单位交存的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三)维修资金的分户利息及补(续)交的维修资金。电梯、消防等费用被单列出来。
物业管理区域内统筹维修资金也被纳入征求意见稿中关于维修资金的范畴,包括一、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共用或共有设施经营所得的70%,业主大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二、扣除支付业主房屋分户利息和管理费用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孳息)部分滚存剩余的资金;三、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回收的残值;四、人民防空工程平战结合提取的资金;五、业主大会决定其他计入的资金。
2、缴存按建筑安装每平方米造价算
原来的维修资金缴存规定购买公有住房的,购房人按购房款2%缴交;购买多层商品房的,购房人按购房款的2%缴交;购买高层商品房或设有电梯的多层商品房的,购房人按购房款的3%缴交。而按照新的缴存办法,公有住房业主按照面积缴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为南京市房改成本价的2%;商品房、多层住宅、非住宅(含营业性车库、车位等)为南京市多层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6%;高层(配备电梯的多层)住宅、非住宅为南京市高层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7%。
按照原来的办法,维修资金是根据房屋售价按比例缴存的,现在则改为了按照建筑面积和建筑安装成本缴纳,由于去掉了包含在售价里的其他费用,缴存额度下降了。
3、紧急情况下使用可走“绿色通道”
以下情况使用维修资金可走“绿色通道”:(一)电梯故障;(二)消防设施故障;(三)屋面、外墙渗漏;(四)二次供水水泵运行中断,但专业经营单位负责二次供水水泵设备维修、养护的除外;(五)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六)楼顶、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七)其他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申请人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资料齐备的,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在受理后两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拨付不少于核定费用30%的首付款,并将有关资料通过物业管理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此外,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当发生以上情况需要使用维修资金时,不再需要三分之二业主同意。
4、六种情况不得使用维修资金
根据意见稿,六类情况不得使用维修资金,(一)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二)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三)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四)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和养护费用;(五)新增、新建配套设施、设备所需的费用;(六)其他情形。
5、维修资金明确每年公布一次
征求意见稿还对维修资金的透明化有具体要求,维修资金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与专户管理银行核对维修资金账目,并向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公布下列情况:(一)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和结存的总额;(二)发生列支的项目、费用和分摊情况;(三)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分户账中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和结存的金额;(四)其他有关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情况。
维修资金管理部门代管维修资金的,每年至少一次向业主委员会发送维修资金对账单;维修资金由业主大会管理的,专户管理银行每年至少一次向业主委员会发送维修资金对账单。对核对、查询或者公布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维修资金管理部门、专户管理银行复核。
■ 变化解读
若按照新规定 维修资金缴纳金额大大减少
南京一位资深营销总监告诉记者,南京市商品房的售价是由楼面地价、建筑安装成本、营销成本、精装修价格等多方构成,随着地价越来越高,楼面地价在售价中占据的比例高,但是由于建材价格、建筑人力成本相对固定,南京市商品房的建筑安装成本也相对固定,在4000元/平方米左右,而售价随着营销成本、楼面地价、精装标准的变化差别很大。所以按照建筑安装成本来算比按照楼盘售价来算,缴纳金额要少不少。
举例来说,根据中指研究院公布的2016年百城房价指数,南京市商品房9月的平均售价是19498元/平方米,按照原来的规定,100平方米住宅就要缴纳19498×100×3%=58494元的维修资金;而如果按照新的管理办法,依照高层(配备电梯的多层)住宅、非住宅为南京市高层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7%,就只要缴纳4000×100×7%=28000元的维修资金就可以了,缴纳金额差不多减少了一半。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南京新版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稿征求意见 公积金可买国债
优化维修资金管理,提升房屋“养老金”使用效率
热点关注:共有产权房怎样出售?共有产权房管理办法开始征求意见
南京征收土地补偿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22000元/平方米
26700元/平方米
30000元/平方米
价格待定
20527元/平方米
25000元/平方米
31800元/平方米
9600元/平方米
15200元/平方米
26000元/平方米